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 中国会展策划师联盟
2013年第10期“会展策划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通知
各会展企事业单位、政府管理部门、有关院校,以及其他机构有关人员:
为更好地贯彻国家提出的今后会展策划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适应相关院校学生毕业时应取得会展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精神,进一步加快培养高级会展人才步伐,经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沟通,我们决定开展第10期国家“会展策划师”职业资格培训考试工作,考试合格者将取得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会展策划师”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从业上岗、晋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及鉴定对象
会展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项目经理,有关政府部门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已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二、报考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3年3月31日止。
培训时间:2013年4月29日—5月5日,共7天。其中4月29日—5月1日为“五一”公休日,5月4日、5月5日为正常公休日。
考试时间:2013年5月5日。
三、报考条件
(一)二级会展策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级会展策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级会展策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会展策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会展策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三级会展策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二级会展策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二)三级会展策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四级会展策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四级会展策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会展策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6.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会展策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四级会展策划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会展策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四、考试及培训地点
石家庄市。具体地点培训前两周以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形式通知。
五、证书颁发
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展策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编号。
六、相关费用
二级会展策划师3700元/人;三级会展策划师3000元/人;四级会展策划师2000元/人。费用含报名、培训、资料、鉴定、证书费。集体报名请来电咨询。
学员食宿自理。
七、报名手续
请将报名回执表(见附件)、本人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身份证、学历证、学生证、职称证等复印件各2份,挂号或快件寄至考试办(地址见联系方式)。
八、汇款方式
参加培训鉴定的学员,报名时请将费用汇至以下任一帐户,并将银行回执传真至收款单位。
(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石家庄新苑支行
开户单位:河北协和商务会展有限公司 帐号:0402 3071 0930 0123 780
(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石家庄友谊北大街支行
户名:穆智莉 卡号:6227 0001 3040 0051 080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 姜老师、门老师010-64251231、64515383
中国会展策划师联盟 穆老师、曹老师0311-80803175、87661698
地址:石家庄市华安街80号西楼511室
邮编:050051
电子信箱:86625615@163.com
QQ:1543262629
网址:www.hzchs.org www.cces2006.org
附件:会展策划师职业资格培训鉴定报名表
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 中国会展策划师联盟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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