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山东校区招生简章

日期:2010年05月13日

1、招生对象:全国各地应、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具有同等学历的毕业生。


2、招生条件:

(1)思想素质好、品德端正,作风优良,遵纪守法,法制观念强,符合警类学校招生条件。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肢体无残疾,符合着警服条件。

(3)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裸视不低于4.8。


3、报名录取办法:学生直接到校报名,经考试合格、面试合格后,颁发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入学须知报到入学。

升学及就业推荐

1、学院按全国普通中专招生政策统一招生,学生被正式录取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警官学院普通中专毕业证书,发给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愿意继续深造者可参加宁夏的大专考试,被学院录取者,继续就读警官学院大专,毕业后颁发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发给大专生毕业报到证。

2、学生毕业后学院负责全部推荐就业。

升学及就业推荐

1、学院按全国普通中专招生政策统一招生,学生被正式录取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警官学院普通中专毕业证书,发给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愿意继续深造者可参加宁夏的大专考试,被学院录取者,继续就读警官学院大专,毕业后颁发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发给大专生毕业报到证。

2、学生毕业后学院负责全部推荐就业。

更多职业学校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