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票务就业班2009招生 简 章
遵照民航总局的要求,规范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市场,搞好销售代理人的培训,提高销售代理人及其销售人员的素质,满足民航业对高素质的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服务人员的需求。北京市旅游服务培训学校与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国家信息化计算机教育认证中心(CEAC)联合举办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岗前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由中国航空运输协会颁发《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岗位资格证书》、《CEAC呼叫座席员认证证书》。
具体事宜如下:
为满足中国民航对各专业人才不断增长的需求,根据各大航空公司工作岗位需要,现面向各院校、社会招收航空票务销售代理人员。人员培训期满,经考试合格,根据各航空公司用人要求,安置上岗。
一、 招生对象:
(1)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肤色好、身体健康,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举止端庄;
(2)、身高:女性:163cm以上;男性:173cm以上;
(3)、视力正常,裸眼视力《C字表》不低于0.1、无色盲、色弱、斜眼;(4)、口齿清楚,普通话流利,听力正常;
(5)、无口吃、无晕车、无晕船、无慢性病史、无精神病家族史、无肝炎病史、无皮肤病;遗传病史、癫痫病史;无明显的“0”型或“X”型腿;
(6)、中等学历以上;
(7)、年龄在16-25周岁
(8)、招生人数:100人
(9)、民族,地区 (不限)
二、培训费:15000元(含报名费、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考试费、就业安置费)
三、培训时间:三个月
四、授课内容:民航客货运输业务代理知识、民航财务基础业务知识、民航客货运输法律法规知识、民航电脑定票系统操作知识、航班代码知识、北京地区地理常识、英语口语、礼仪。(详情见教学大纲)
五、就业方向:面向首都机场、各航空公司直属票务中心、直属售票大厅、航空服务公司,从事航空票务的相关业务及结算工作。
六、工作待遇:试用阶段工作待遇标准:月薪1000—2000(福利待遇依据各用工单位情况不同而定);
上岗后待遇标准:月薪2000—3000以上,签定正式的《劳动用工合同》享受国家规定保险,其他福利待遇根据各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而定。
参加培训的学员人数,严格按照航空公司企业用人的人数要求招收学员,签定三年培训就业协议,凡没有安置上岗的学员退还培训费。
注:报名时需提供
1、学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一寸彩色蓝底照片六张
3、普通全身照片一张
4、居住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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