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省水利电力学校招生简章

日期:2015年03月18日

招生对象:

初中毕业生、高中毕业生、大专及本科毕业生、退伍军人,凭毕业证书、退伍军人证、户口簿到我校办理录取手续。加“﹡号”专业对初中毕业生要求:(1)应届生应参加当年中考,中考成绩必须上当地的普通高中分数线,方可录取。审核方式可通过当地教育局认可的成绩(签章)、高中录取通知书或者网上查分系统进行确认。(2)往届生可凭就读高中的学生证、高中就读证明等进行录取。(3)不满足上述两种条件的,需企业进行委托,委托我校对该生进行某专业的培养,方可录取。要求:带企业代培委托书原件,代培专业与企业所属行业相关。名额有限,招满为止。

报名时间

2015年4月起进行网上报名,并在一周内到学校办理录取手续。

开学时间:

2015年8月15日到校报到、注册。

收费标准:

就读我校,其他费用将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办理录取手续实行预收费制度,预收每生一学年住宿费等费用共计900元。

资助政策:

①凡取得我校学籍,符合《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享受条件者,可获得每年1500元国家助学金;②根据国家政策,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向学校申请免学费。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良的学生可获得学校奖学金,奖学金有:特等1200元/年、一等800元/年、二等600元/年、三等400元/年。

毕业就业:

学生修业期满、学习成绩合格,学校发给经贵州省教育厅验印的中专毕业证书。学校每年组织近百场招聘会,推荐毕业生就业。

技能证书:

实行“一书双证”毕业制度(学生在获取毕业证书的同时必须获得一个相关专业技能证和一个通用能力证书),学校作为贵州省第十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特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国家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培训基地及考点、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考点,具有中级电工、工程测量工、国家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高压、低压、特种)、电气值班员、水轮发电机值班员等的鉴定资格。学生经技能鉴定合格,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中级)。

学历提升:

①在校生可同时报考我校与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南昌工程学院等高校联办的成人大专,完成学业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大专毕业证书;②优秀毕业生可按中职生推优政策由学校免试推荐到高职院校继续深造,获取大专学历;③毕业生也可以参加中职对口报考高职,经省招办录取进入高职院校学习深造,获取大专学历。

特别提醒:我校历来强调对学生在全面关心基础上的严格管理和严格要求,实行严格的“准军事化管理”,不能适应严格纪律约束的学生,不宜报读我校!

更多职业学校招生简章

相关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