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原名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创建于1979年,是一所教育部直属的、以“互联网+”为特征、面向全国开展开放教育的新型高等学校。开放大学既是办学实体,又是一个覆盖全国城乡的办学体系,由1个总部,45个分部,3735个学习中心组成。开放教育属于国家承认学历,学信网电子注册,毕业证可用于考研、考博、出国留学(在欧美等国家都得到认可,被誉为“国际学历绿卡”)。
第一、培养规格与培养目
专业培养规格:本科(专科起点),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专业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达到相当于全日制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毕业的水平,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高等法律专门人才。
行政执法方向:培养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行政法规,具有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行政执法机关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应用型高等法律专门人才。
学位目标:法学学士。
第二、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7个模块,分别是: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专业拓展课、综合实践、通识课、补修课。
第三、课程设置
1.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国家开放大学考试学分为13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20学分。
统设必修课:开放教育学习指南、英语Ⅱ(1)、英语Ⅱ(2)、计算机应用基础(本)、民做理论和民族政策。
选修课:学位外语(法学)、学位论文指南。
2.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最低国家开放大学考试学分为26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31学分。
统设必修课:中国法制史、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商法、知识产权法。
选修课: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
3.专业课
该模块最低国家开放大学考试学分为10学分,模块设置最低学分为28学分。
统设必修课:劳动法学、合同法、法律文书。
选修课:法律逻辑学、房地产法、国家赔偿法、环境法学、证据学、税法。
4.专业拓展课:现代管理专题、法学专题讲座。
5.通识课
国家开放大学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所有开放教育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通识课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为2学分;通识课设置及通识教育是国家开放大学人才培养的特色之一,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措施,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已取得电大毕业证书的学生,若再次注册学习电大相关专业,原修专业已注册过的通识课程,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此模块最低毕业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其他通识课程获得。本专业补修课程为法学基础知识#、民法学#、刑法学#,共12学分。
6.本专业综合实践包括法律实践(法本)和毕业论文(法本),统设必修,共8学分,由北京电大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制定的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组织实施。该环节不得免修。
7.补修课
补修课程是指在注册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专业学习的学生中,部分不具备该专业专科学历或不具备学习该专业相关基础知识的学生必须补修的课程。补修课程学分是按规定需要补修的学生必修的学分和毕业审核的必要条件。补修课程统一使用国家开放大学确定的课程名称,执行统一的教学大纲或教学要求,并由国家开放大学推荐教材、提供相关教学支持服务。本专业(方向)需补修的课程是:民法学#、刑法学#、法学基础知识#,共12学分。
8.本专业学位论文指南为学位课程,申请学位的学生必修。
9.统设必修课程严格执行统一课程名称、统一课程学分标准、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考试。选修课中的统设服务课程和自开课程,国家开放大学将尽可能为地方电大提供多方面的教学支持服务。
10.课程实践环节成绩计入课程学习成绩,没有完成课程实践环节的不能取得课程学分。
11.相似课程不宜兼修,如兼修,只计其中一门课程的学分。
12.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供学生选课时参考。开放教育各专业所有统设必修课程首次开设后均实行全年滚动开设。
第四、毕业规则
本专业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依次是:
公共基础课:13学分
专业基础课:26学分
专业课:14学分
专业拓展课:0学分
通识课:2学分
综合实践:8学分
补修课:12学分
本专业最低毕业学分为71学分(需补修的学生为71+12学分)。本专业各模块最低毕业学分之和法学为63学分,各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学分之和法学为49学分。
实行学分制,学生注册后8年内取得的学分均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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