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招生生源1-25人(含25人)以内的,按学费的_25 %支付招生劳务费;
每月招生生源大于25人的,按学费_50 %支付招生劳务费。
2024/10/21
2024/10/12
2024/10/8
2024/10/4
2024/9/30
2024/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