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外汉语教师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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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外汉语汉语培训中心项目合作

教育部对外汉语汉语培训中心项目合作
申请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有从事教育行业丰富的经验;
  2. 具备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资质;
  3. 独立法人机构或行政事业单位;
  4. 办学达到一定规模,办学信誉良好;
  5. 有一定的资本投入能力;
  6. 拥有固定办学场所及实施教学必备的相关条件;
  7. 有卓越的市场组织能力和执行能力,有较强的风险意识和抗风险能力。
申请所需文件:
  1. 申请合作单位合作机构申请表合作机构申请表.doc;
  2. 本地开展培训可行性报告;
  3. 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复印件;
  4. 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5.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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