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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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海员定向委培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高级海员定向委培

2011航海职业教育+学历教育(2.5年)招生简章

录入:2011-5-20 点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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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2011年航海职业教育+学历教育(2.5年)招生简章

一、学院简介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六朝古都南京,是主要培养海事类高等职业技术人才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国首批履行STCW78/95国际公约并为国际海事组织认可的航海院校,也是江苏省最早将ISO9000质量管理标准引入党建和教育教学管理领域的高等院校之一。学院60年的办学历史,培养出13万名航运人才,遍布航运、港口、造船、经贸、信息等海内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为祖国航运事业做出重要贡献,堪称航运人才的摇篮。

悠久的历史文化积淀,一代又一代海院人薪火相传。学院以“海涵地负、德诚志远”为校训,激励师生以容纳百川的海洋气概,负载万物的大地情怀,恪守诚信,志存高远,形成“求真、敬业、和谐、创新”的优良校风。

    学院现设有航海技术系、轮机工程系、船舶与港口工程系、电气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港航运输与物流管理系、外国语言系、人文科学系、体育部和继续教育学院。 学院拥有一支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学历、年龄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现有专、兼职教师666人,副教授以上高级职称占专任教师30%以上。现有省级教学名师、交通部专业带头人、省“青蓝工程”培养对象8人,校级教学名师、学术带头人、专业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140多人。双师素质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6%以上,其中远洋船长10人,轮机长11人,在同类学校中处于领先地位。还聘请了一批国内外著名的企业家和学者担任名誉教授,为学院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继续教育学院是我院船员培训、成人教育和其他各类培训的归口部门,成立8年来,在广大航运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依托我院优质的航海教学设施设备和师资力量,每年开展各类培训近万人次,为地方航运经济做出了重要贡献。继续教育学院开设的各类培训涵盖了船员基本安全培训、船员适任培训和特殊培训三大类28项,同时开展非航海工科一年制、中专后一年制以及二年制航海职业教育培训。成人教育开设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工程等7个专业的函授教育。

    2011年金秋时节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将迎来60周年校庆华诞,我们热忱欢迎广大航运企业和有志于航海事业的青年朋友加入到我们的队伍,在庆典之日与全院师生共享华诞盛举,为我省乃至全国的航运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招生专业、规模及培养目标

    1、航海技术160人,轮机工程160人。

    2、培养目标:符合STCW78/95国际公约和我国海船船员适任标准要求,实践动手能力强,能胜任无限航区现代化船舶驾驶和船舶机电管理的高级船员。

    3、主要课程:

    航海技术专业:航海学、船舶值班与避碰、船舶操纵、航海气象与海洋学、航海英语、船舶管理、船舶结构与设备、海上货物运输、通信设备与业务、通信英语、海商法等;

    轮机工程专业机械制图、机械基础、轮机维护及修理、船舶柴油机、船舶辅机、轮机英语、船舶安全与管理船舶电气设备及系统等。

三、招生对象

    1、2011届应届高中毕业生;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英语基础较好的在职(一年以上资历)机工、水手;

    3、其他具有高中同等学历及以上的男性学员。

四、招生办法

    1、2011年5月底前发布招生简章。

2、在招生简章发布后,各航运企业根据我院招生简章的要求组织生源,于2011年7月31日前将组织的生源书面报我院继续教育学院汇总,我院将根据所有生源情况按照高考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不分配名额至具体公司。对第二、第三种招生对象,我院将在8月15日前后集中组织考试,择优录取(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在职船员)。

    3、身体要求:报名的学生,必须符合海船船员体检标准要求:身高1.65米以上,五官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无色弱。航海技术专业(海船驾驶员,三副)双眼裸视力4.7(0.5)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9(0.8)及以上, 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海船轮机员,三管轮)双眼裸视力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

    4、文化要求:江苏地区应届高中毕业生需满足文化课考试成绩200分以上,英语单科成绩50分以上;外省市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考总分需达到当地专科控制线以上,英语单科达到总分的50%以上。

    5、8月20日左右我院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公布2011年航海职业教育培训录取名单。各公司领取学员入学通知书及签订委托培养协议。

    6、因航海职业教育属于成人教育且均为公司委托培养,所有培训学员均要按照我院收费标准先交费后培训,不得欠费或缓缴。对2010年学费没有交清或经催缴仍恶意欠费的公司(已备案)将取消今年的送培资格,并将采取措施追缴所欠费用。

    7、对在招生过程中违反我院有关规定,发布虚假广告,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公司、个人,将取消其送培资格。

五、学习安排、结业与待遇

    1、本项目学制2.5年。学习安排分两个阶段即成人函授学历教育和航海职业教育。第一阶段,鉴于海员职业的国际性,学生入校后的第一学期以英语强化培训为主,同时学校开设有关专业基础课程与公共基础课程。学生参加10月份举行的全国成人高考,报考我院同专业成人函授学历教育。第二阶段即航海职业教育理论学习阶段,学生在校进行为期四个学期的专业课程学习(包括所有小证及专业证书),学习结束后参加海事局组织的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全国统考。全部科目通过者可以获得海船船员适任评估和考试合格证明(根据国家海事局规定,取得海船船员适任评估和考试合格证明后,还须完成不少于12个月的上船实习方可取得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在校期间,学生实行半军事化管理,要求统一着装及配置生活用品。

    2、学生完成驾驶员(三副)、轮机员(三管轮)的所有专业课程后,若需另外参加值班水手、值班机工适任证书的学习、评估、考试,可以另外申请报名,学校将视报名情况专门组织考前培训(安排在第四学期结束后暑假进行)。

3、在校完成学习、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航海职业教育结业证书。函授课程成绩全部合格颁发国家电子注册的函授大专文凭。

六、开学上课时间:

    集中入学报名时间:8月29日~31日9月1日~2日集中安排体检。

    正式上课时间:2010年9月5日

七、收费标准

专  业

招生

计划

学  期

收费标准

代收代支费

学费及培训费

(元/生学年)

住宿费

(元/生学年)

教材费(多退少补)

考试费(元)

卧具服装费(含保险费)

共计(元)

航海技术

160

1

5175(含成人学历教育和成人高考辅导

1050

800

1960

1200

20535

2~3

10350

4~5

10350

700

700

950

 

12700

合计:33235元

轮机工程

160

1

5175(含成人学历教育和成人高考辅导)

1050

800

720

1200

19295

2~3

10350

4~5

10350

700

700

950

 

12700

合计: 31995元

    上述费用分两次缴清,第一次缴费时间:2011年8月底入学时缴纳,第二次缴费时间:2012年9月开学时缴纳。上述费用包含成人函授学历教育和航海职业教育两个模块的所有费用。但学生在校期间欲报名参加值班水手或值班机工适任培训和海事局适任评估、考试者,另需缴交培训费以及海事局的评估、考试规费,合计2000元。

八、  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白下路273号

    电话:025-86398765    邮编:210001

    传真:025-8445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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