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乡镇卫生院(含在编人员、临聘人员)或村卫生室(持有乡村医生执业证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工作满1年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发〔2014〕11号)中报考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国家规定的专业、学历、工作经历要求。
乡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信息
每年的1-2月份 考试时间一般是在6-7月的时间,笔试一般是在8-9月的 执业助理医师考试时间为1天,分2个单元,每单元均为两个半小时。
笔试 :主要是考 医学人文、公共卫生、全科医疗;技能 :第1站 病史采集;第二站 体格检查;第三站 西医项目 公共卫生 中医项目。
1.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到所在考点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领取《医师资格证书》。该证书级别代码编码为字母“XC”。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经执业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医师资格证书》“发证机关”和《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空白处加盖红色标识章,标识章全国统一格式,宽度根据内容调整,行高10.0mm,边框粗3磅,内容为“乡镇/村”,字体为三号黑体。
2.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持与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签订的合同、《医师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到该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所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地点限定为该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
3.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执业类别注册为“临床和中医”,执业范围注册为“全科医学专业”。
4.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可按规定参与职称评聘。
5.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人员,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相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报考临床或中医类别执业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