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华中艺术学校201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武汉华中艺术学校
二、学校国家代码:0165
三、湖北省代码:0165
四、分专业招生人数
2017年我校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的专业、人数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各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编印的《2017年普通中等学校招生专业和计划》。
航空类专业面试外语为英语语种,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外语安排教学。
五、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舞蹈专业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成绩合格者,参加复试和文化考试。
2.考试所需伴奏音乐(一律使用U盘)、道具、乐器等请自备。
3.考生着装:舞蹈专业:女生盘发,穿体操服、浅色连体袜,软底舞蹈鞋;男生穿白色跨栏背心、黑色练功短裤,软底舞蹈鞋。戏曲表演专业:穿练功服、球鞋;女生盘发,不化妆,不得佩戴隐形眼镜。
4.除上述专业外,其他专业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中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六、录取规则
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按下列原则择优录取:
1.所有专业按1:2的比例进行面试;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3.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我校将优先予以录取。
七、学费标准
我校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和湖北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八、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标准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校每年发放的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2000元/人)。
2.学校另设置优秀学生标兵将,发给甲等奖学金为1000元。
3.助学贷款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十一、学校地址
湖北·武汉·东湖风景区鲁磨路大李村276号
十二、联系方式
18062618231 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