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有50多年办学历史的公办全日制高职学院,隶属于贵州省教育厅。学院现有两个校区办学,观山湖区校区及清镇校区。下设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城市建设学院、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五个分院及成人继续教育部、社科部和化工学校,涵盖化学工程、机电工程、电子与信息、建筑工程和经济管理等60多个专业,其中有2个国家重点建设专业,2个省级示范重点建设专业。学院设有各种专业实验室80余个,其中有3个国家级实训基地;2个省级开放型实训基地(分析测试技术开放型实训基地和现代化工生产技术开放型实训基地);学院紧贴市场,积极与企业搭建“校企共同体”的双主体平台,不断深化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现有瓮福(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贵州茅台(集团)生态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燕京啤酒(贵州)有限公司、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贵州燃气(集团)天然气支线管道有限公司、贵州黔桂等百余家校外实训基地。
作为贵州省首批进入省级示范性高职学院,以高职教育为主体的基础上,学院设有贵州省第44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具有多种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资质。学院多渠道、多层次办学,开设有特殊工种考证培训,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培训,以及函授专科和函授本科(与北京化工大学联办)的成人高等教育。学院积极发挥着职业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具有专业知识的技能型人才的功能,树立以“能力为本、素质为魂”的人才培养理念,秉承“修德砺能,精工铸艺”的校训,把学生培养成为德艺双馨的技术技能型人才。
二、招生组织机构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一把手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由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纪委、监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三、招生计划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本校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高中毕业生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本校2016年来源计划编制原则和办法。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级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招生对象及录取原则
1、面向生源省招收2016年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单报高职考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专科录取分数线。
2、外语语种:英语
3、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4、根据考生高考成绩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
5、根据考生高考排名录取原则,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服从调剂的、将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6、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除参加全国统一的文化课考试外还必须参加生源省(美术类)联考,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7、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文件规定执行。
8、录取结果将通过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渠道和我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9、分类招生及单独考试的录取办法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10、录取方式:网上远程录取。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按当年贵州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奖励机制,同时还设有“国家助学金”、“院级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岗等助学措施。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一等助学金3500元/年;对于家庭经济确有困难,无力支付全部学费或部分学费的学生,可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
六、学历文凭发放办法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技能、德、智、体均达到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由学院发给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高职毕业证书。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传真):0851-84706383、0851-84706856(传真)
招生邮箱:zs13052@qq.com
学院地址:贵阳市清镇职教城东区(新校区)
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南路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老校区)
招生专业:
序号 | 专业 | 学制 | 招生计划(人) | 备注 |
1 | 会计 | 三年 | 30 | 文理兼收 |
2 | 工商管理类 | 三年 | 30 | 文理兼收 |
3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三年 | 30 | 文理兼收 |
4 | 建筑工程技术 | 三年 | 30 | 文理兼收 |
5 | 建设工程管理 | 三年 | 30 | 文理兼收 |
6 | 工程造价 | 三年 | 30 | 文理兼收 |
7 | 建筑室内设计 | 三年 | 30 | 文理兼收 |
8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 三年 | 30 | 文理兼收 |
9 | 汽车运用与维修技术 | 三年 | 30 | 文理兼收 |
10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三年 | 40 | 文理兼收 |
11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三年 | 30 | 文理兼收 |
12 | 广告设计与制作 | 三年 | 30 | 文理兼收 |
13 | 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 | 三年 | 30 | 文理兼收 |
14 | 药品生产技术 | 三年 | 30 | 文理兼收 |
15 | 工程测量技术 | 三年 | 40 | 文理兼收 |
16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三年 | 40 | 文理兼收 |
17 | 市场营销类 | 三年 | 30 | 文理兼收 |
18 | 电子商务类 | 三年 | 40 | 文理兼收 |
19 | 房地产类 | 三年 | 40 | 文理兼收 |
20 | 酒店管理 | 三年 | 30 | 文理兼收 |
21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三年 | 40 | 文理兼收 |
22 | 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 三年 | 40 | 文理兼收 |
23 | 数控技术 | 三年 | 30 | 文理兼收 |
24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 | 30 | 文理兼收 |
25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三年 | 40 | 文理兼收 |
26 | 物联网技术 | 三年 | 40 | 文理兼收 |
27 | 电子信息类(含应用电子技术和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三年 | 40 | 文理兼收 |
28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三年 | 30 | 文理兼收 |
29 | 城市燃气工程技术 | 三年 | 30 | 文理兼收 |
30 | 材料工程技术 | 三年 | 40 | 文理兼收 |
31 | 化工生物技术 | 三年 | 40 | 文理兼收 |
32 | 环境评价与咨询服务 | 三年 | 30 | 文理兼收 |
33 | 化工技术类(含应用化工技术、精细化工技术) | 三年 | 50 | 文理兼收 |
34 | 工业分析技术 | 三年 | 40 | 文理兼收 |
35 | 环境艺术设计 | 三年 | 30 | 文理兼收 |
报考条件、时间及方法
(一)报名条件
1.分类考试招生:
⑴参加2016年贵州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社会考生由乡镇、街道服务中心)根据考生本人的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综合评价。
⑶考生普通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8门课程须达到C等及以上。
2.单独考试招生:
⑴参加2016年贵州省中职单报高职报名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
⑵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者。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社会考生由乡镇、街道服务中心)根据考生本人的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综合评价。
⑶取得中职毕业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中职毕业生须学校出具证明。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6年3月10日-15日
2.报名方法:(以下两种报名方式,任选其一)
网上报名:登录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可填报两所院校志愿)。
现场报名:考生可在报名时间内直接到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填写“报名申请表”现场报名。
四、考试(测试)内容和时间方法
依据《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专科)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本院专业特点及实际情况制定。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2.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特长的原则;
3.坚持科学选才、择优录取的原则;
4.坚持自主自律、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考试(测试)内容
1.分类考试招生:
(1)取得高中毕业资格,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和为文化考试成绩,考生须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
(2)需参加我院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100分。
考试(测试)内容:职业素养测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其中面试包括语言表达和形象礼仪,笔试为职业适应性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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