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对口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属性与性质
学校代码:11350 学校性质:国有公办省属高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主管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体育局
学校地址:广西南宁市公园路2号(邮编:530012)
联系电话:0771-2425381(招生就业处)
投诉电话:0771-2825551(学校纪检监察室)
网址:www.gxtznn.com邮箱:gxtyzk@163.com
第二章招生对象、计划
第二条招生对象
已经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中职毕业生和区内中等职业学校2年级在校生考生。
第三条招生计划
2017年对口招生专业和计划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三章申报办法
2017年,我校与区内其他25所公办高职高专院校,按照“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现场笔试、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对口招生联合测试工作,联合测试将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7个县级市、县共设置37个考点(其中备用考点10个),详细信息可登陆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查看。
第四条申报时间
3月 13日 - 4月10日18:00止
第五条申报方式
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申报方法
方法一: 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gxeea.cn,通过“快速通道”栏点击“广西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栏目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填写报名信息。拟报读院校选择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1350)。
方法二:智能手机登录http://m.gxzslm.cn 联合测试网站点击“广西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栏目填写报名信息。拟报读院校选择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1350)。
方法三: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gxtznn.com/,进入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点击“广西高职高专招生联盟”栏目填写报名信息。拟报读院校选择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学校代码11350)。
(二)缴费
考生报考费100元/人,通过网上支付的方式缴纳。费用由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代收。考生缴费后,不再办理退出报名手续。缴费截止时间:4月 10 日18:00。
(四)打印准考证
考生缴费成功后,4月13日8:00 - 16日14:00考生再次进入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第四章选拔办法及成绩公布方式
第六条选拔办法
(一)我校5学年一贯制考生和已与我校签订中职对口“2+3”、“3+2”合作办学协议学校的考生,不需要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由签约中职校直接向我校提供中职学习成绩。(具体签约情况可向本人所在中职校或我校招生办咨询)
(二)除上述考生外,其余考生需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1、考生按要求在考试前20分钟进入考场,监考员核对考生身份证及准考证。
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考前的13:30 - 14:00将相关证明材料(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学历毕业证、退役士兵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1份交到材料审核点。是否符合加分条件详见联合测试网站公告或测试章程。
2、测试
(1)测试内容
本次测试采用标准化答题卡答卷,测试的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基本文化素质(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素质(学习能力、心理素质、职业潜能等)。
(2)测试时间
综合测试时间:4月16日14:30 - 16:00。
(3)测试地点
在全区14个地级市及7个县级市、县共设置37个联合测试考点(其中备用考点10个),考生以就近和方便为原则进行报名。
3、计分办法
考生总分由综合测试成绩及附加分组成。综合测试满分为60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可参考联合测试章程。
第七条成绩公布方式
4月24日,考生可登录联合测试网站http://www.gxzslm.cn或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gxtznn.com/查询本人成绩。
第八条填报志愿
(一)4月 28 日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本人高考报名时的报名站领取密码函(即填报志愿的用户名、密码),5月3日至5日,考生凭密码函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系统填报志愿。
(二)在招生计划数允许情况下,承认本科对口中职考试成绩,但考生须在志愿填报系统中填报我校志愿。
第五章录取
第九条录取时间
5月15日-16日
第十条录取原则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按顺序志愿投档原则,将填报了我校志愿且有成绩的考生进行投档,一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依次进行二、三、四志愿投档录取。
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顺序的原则,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相近专业或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按退档处理。
第十一条公布正式录取名单
录取名单经自治区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将在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gxtznn.com)和广西高职高专院校联盟招生网进行公示,公示的信息保留至当年年底。
第六章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毕业证书及待遇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考试合格可获得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录取的单独考生招生、中职对口招生、统考招生考生,其开学时间、学制、学历、毕业证书、奖助学金等待遇全部相同。
第十三条本章程公布后,如因招生政策调整,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将根据有关招生政策制定相应的录取办法,并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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