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常青藤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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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行业招生代理

日期:2018年7月10日
机构名称:深圳常青藤培训中心
职位类别:招生代理 招募人数:1000人
性别要求:不限 有效期限:
国语程度:标准 外语要求:不限
学历要求:不限 薪金水平: 面议
工作地点:广东 不限 提供食宿:不提供

招生奖励机制

一、 奖励对象:个体、校企合作、招生机构、社会机构推荐(招生专员不在奖励之内)

二、 奖励的方式:阶梯式奖励

三、 艾美商学院内部转介绍奖励制度:

(一)目的:为给艾美商学院学员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对商学院进行口碑传播,扩大招生来源,促进艾美商学院健康发展,经商学院领导研究决定制定该奖励制度。

(二)支持政策:

1、艾美商学院提供招生培训以及招生过程中的课程咨询指导;

2、艾美商学院免费提供宣传物品,如宣传单页、宣传手册、X展架等。

3、所有实体店面及目前的学员的宣导

(三)个体奖励标准:

项目

人数

奖励

成功报名学员

<5

1000元/人

≥5

1500元/人

20≥

2000元/人

备注:个体包括学员、社会个人、集团各版块员工(商学院招生部除外)。低于课程单价9800元,一律按照学费的15%奖励,美业大专班暂时不在奖励范围内。

(四) 招生机构奖励标准:

市场招生代理机构招生提成奖励范围在10%-20%之间,每月成功推荐20人以上,在原有基础上上浮5%提成,具体情况根据各机构招生代理资源和招生效果,确定奖励提成。

(五) 合作招生奖励

1、校校合作:按照合作的不同形式和主体,约定分成比例。分成比例原则按照学费收入4:6分成,具体情况视合作方式而定,由双方约定出资方式和具体合作形式;

2、校企合作:企业和社会机构推荐学院就读,按照培养方向和培养目标确定分成比例,具体情况视合作方式而定,由双方约定分成,分成比例不得超过50%;


四、奖励发放:

奖励按月结算,次月21日发放上月奖励,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本制度自201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深圳常青藤培训商学院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