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简章

日期:2012年05月21日

南京艺术学院2011年本科招生简章 

   拥有近百年办学历史的南京艺术学院名师云集,俊彦辈出,艺有流脉,学有传承,是莘莘学子实现梦想的艺术殿堂。在你们勤奋学习的备考阶段,在你们面对人生重大选择的关键时刻,我们谨代表全校师生向全国各地的考生们发出诚挚的邀请——欢迎报考南京艺术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是我国独立建制创办最早并延续至今的高等艺术院校之一,其前身可追溯到1912年中国美术教育的奠基人刘海粟先生创办的上海美术院。在这所历史悠久的艺术殿堂中,曾先后涌现出一大批中国近现代史上杰出的艺术家、教育家和文化名人。他们为中国艺术教育做出过卓越的贡献,也为学院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过近一个世纪的风雨洗礼,如今的南京艺术学院汲六朝古都文化滋养,得经济大省雄厚实力,团结奋进,开拓进取,已发展成艺术学科门类齐全,办学层次多样,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先进,集教学、创作、设计、表演及理论研究于一体,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

  学院占地面积700余亩,座落于历史与现代交相辉映的南京主城区内,置身在传统与时尚交融的都市文化圈中。南依充满传说的石头城,北接风光秀丽的古林公园,东靠快速便捷的虎踞大道,西邻桨声灯影的秦淮河风光带。校园环境优美,错落有致,古老建筑飞檐翘角,雕梁画栋,现代建筑明快流畅,风格独特。一年四季花香草绿,如诗如画。学校艺术氛围浓郁,育人机制灵活,崇尚人文和谐,鼓励成才成功。现有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8000余人,专任教师7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300余人,另聘有国内外客座教授、兼职教授数十人。

  南京艺术学院设有美术学院、音乐学院、设计学院、影视学院、流行音乐学院、传媒学院、舞蹈学院、人文学院、工业设计学院、文化产业学院、尚美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12个全日制本科教学单位。按教育部备案、颁布的专业目录,学校还设有美术学、绘画、雕塑、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动画、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戏剧影视文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学、舞蹈编导、摄影、艺术教育、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广播电视编导、公共事业管理、导演、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25个本科专业,涉及四个一级学科。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设置了40多个专业方向。学校从1978年开始招收培养研究生,为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艺术学、美术学、音乐学、艺术设计学、电影学、数字媒体艺术、文化产业管理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同时学校还是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FA)、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同等学历申请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07年获准设立艺术学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008年获得硕士研究生推免资格。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美术与设计》为全国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其中《美术与设计》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南京艺术学院是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之一。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以培养德艺兼备的艺术人才为已任,牢固树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坚持质量立校,不断完善和推进学分制改革,努力营造浓郁的学术氛围,注重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的训练。学校高度重视艺术创作和艺术实践活动,以艺术创作、艺术实践的丰硕成果推动教学质量的提高。近年来,全校师生在音乐“金钟奖”、“文华奖”、全国美展等国内外赛事中多次获得金、银、铜奖,形成了“十运会”徽标、“世博会”徽标、南京地铁壁画、长江二桥展览馆等一批标志性成果。在实施一流教学、培养一流人才、创建一流学府的征程上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和优良传统,积累了丰富的艺术人才培养经验,具有较强的办学优势。2003年,南京艺术学院以优秀的成绩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2007年跻身江苏省属15所重点大学建设行列。近年来,学校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建立了“南京艺术学院教务服务中心”、“南京艺术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还设有刘海粟奖学金、陈之佛奖学金、谢海燕奖学金、王嘉廉奖学金、亚明奖学金、冯健亲奖学金、力联奖学金、南京艺术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等20多项奖、助学金,建立健全了学生学习、生活“绿色通道”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凭借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艺术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定期举办各种不同规模和类别的毕业生供需洽谈会、招聘会,积极为学生就业搭建平台,给学生提供择业机会,每年都会吸引大批知名企事业单位前来招聘毕业生,毕业生就业率达98%以上。

  历经百年沧桑,今天的南京艺术学院沐改革开放春风,与时俱进勇攀高峰。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学校将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继续秉承“闳约深美”的办学理念,弘扬“不息变动”的创新精神,着力培养“德艺兼备”的艺术人才,抓住机遇,不断创新,为把南京艺术学院创建成为全国一流的综合性艺术大学而努力奋斗。

  我们诚挚祝愿同学们能够考出优异的成绩,殷切期待着你们加入南京艺术学院这个充满艺术创新活力的集体,与我们一起共创南京艺术学院美好的明天!

  一、招生名额及录取办法

  教学

  单位

  专业

  序号

  招生专业

  学制

  招生

  名额

  录取办法(摘要)

  美术

  学院

  01

  绘画

  4年

  120

  江苏:文化分、专业分均达同批次省控线,按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择优录取

  外省: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60%,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02

  雕塑

  5年

  15

  同绘画专业

  03

  美术学(美术理论)

  4年

  45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5%,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04

  美术学(书画鉴定)

  4年

  35

  同美术学(美术理论)专业

  05

  绘画(书法)

  4年

  20(其中男10)

  江苏: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外省:专业成绩合格,文化分达考生所属省普通类本二文科或理科省控线70%,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设计

  学院

  06

  艺术设计

  4年

  230

  同绘画专业

  07

  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

  4年

  50

  08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

  4年

  30

  09

  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

  4年

  40

  同美术学(美术理论)专业

  工业

  设计

  学院

  10

  工业设计(工业产品设计、展示设计、信息交流设计)

  4年

  120

  同绘画专业

  报考规定 2、外省考生 ①我校各考点进行考试的专业不同,外省考生请根据拟报考的专业选择相应考点参加考试;

  ②根据河北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报考绘画、雕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工业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广告学、美术学(美术理论)、美术学(书画鉴定)、美术学(文物鉴赏与修复)、艺术设计学(设计理论与策划)、公共事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文化创意产业)、绘画(书法)专业的河北考生,只能选择我校在石家庄考点组织的专业考试,在其它考点考试的成绩无效;

  ③选择在南京艺术学院校内考点参加考试的外省考生,须远程网上报名,考生登陆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网http:// zhaosheng.njarti. cn按照报名操作提示要求进行报名,打印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1月4日—12日,1月15—17日考生须前往南京艺术学院设计学院交验报考材料,同时进行信息确认。现场交验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网上报名后打印的报考登记表、考生所在省(市、区)招生办高考报名后发给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 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④报考我校的外省考生,同一专业不得重复报考,如有重复报考的,考试成绩取最低分;

  ⑤考生报考专业涉及到所属省级统考(或联考)有达标要求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省级统考不合格的考生,省招生办在录取时不予投档,即参加本校专业考试成绩无效;

  ⑥鉴于我校在组织专业考试时,有些省的艺术类省级统考工作可能尚未开始或成绩尚未公布,考生可以先参加校考;

  ⑦在外省招生的所有专业文理科考生均可报考。

   3、报考费用

   校内考点:报名费20元;初试费120;复试费100元;三试费100元。初复试合并考试的专业,一次性考试费120元;

   校外考点:初试费180;复试费:考试科目三科以上的150元,考试科目二科的100元;三试费100元。初复试合并考试的专业,一次性考试费180元;

   ※考生报名手续办理完毕后,所交报名费一律不退。

   4、考试纪律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在我校艺术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作弊的考生,我校将其作弊情况书面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考试科目、内容(表1)

  绘画 雕塑 艺术设计 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 工业设计 动画 字媒体艺术 广告学

  外省考生:

  ①素描(半身人像,含手,默写,提供相关照片, 4开画纸)

  ②色彩(静物默写,4开画纸)

  报考地点、时间

  招生专业及方向

  报考时间、地点

  绘画

  雕塑

  艺术设计

  艺术设计(现代手工艺)

  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设计)

  工业设计

  动画

  数字媒体艺术

  广告学

  外省考生:

  ①南京艺术学院考点 2011年1月4日—12日网上报名,1月15日—17日南艺设计学院交验材料、信息确认。 1月20日上午8:30—11:30素描考试,下午1:30—4:30色彩考试

  ②湖北省艺术测试考点(武汉市汉口杨叉湖)1月22、23日报名,1月25日考试

  ③甘肃兰州铁路三中(兰州和政东街84号) 1月23、24日报名, 1月25日考试

  ④河南郑州铁路六中(中原东路124号)1月26、27日报名, 1月28日考试

  ⑤鲁迅美术学院附中(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街146号)2月12、13日报名, 2月15日考试

  ⑥湖南艺术职业学院(长沙市麓山南路153号)报名、考试时间待定

  ⑦成都三中(成都市艺术学校,成都市红星路二段83号)报名、考试时间待定

  ⑧河北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市中山西路长兴街12号)报名、考试时间待定

  ⑨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广州滨江中路远安路75号)报名、考试时间待定

  ⑩山东青岛八大关宾馆小礼堂(市南区山海关路19号)报名、考试时间待定

  ⑾福建师范大学(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报名、考试时间待定

  ⑿浙江杭州师范学院(文一路222号)报名、考试时间待定

  ⒀广东省博罗县华侨中学(惠州市博罗大道)报名、考试时间待定

  江苏考生:参加江苏省美术专业统考,考试时间2010年12月12日,报名时间及信息确认时间等具体安排见省考试院通知

  六、优录政策

  (一)对于外省考试院(或省级招办)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达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普通类第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对于江苏省考试院投档的考生,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高考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原始分(不含附加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达江苏省普通类本二文科省控线×90%,且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的,优先录取。

  (二)音乐表演(声乐演唱、中国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流行音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奏)、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前三名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分别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第一名10%、第二名8%、第三名5%。

  (三)被南京艺术学院确定为舞蹈表演、音乐表演(声乐演唱、钢琴与键盘乐器演奏、管弦与打击乐器演奏、中国乐器演奏)专业“特优”考生,第一志愿填报南京艺术学院,高考文化成绩可照顾本专业规定分数线的20%。具体报考和选拔及奖励办法见《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优秀新生选拔暂行办法》。

  七、有关说明

  (一)考生于2011年4月初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是否合格。专业考试合格者须核对并填全本人信息,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将回执连同考生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所在省(市)发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证复印件一起寄回我校招生办公室。

  (二)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考试有关规定,在高考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

  (三)学校设置多项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家庭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特困学生还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以上各项具体规定可登陆我院学生工作处网站查询,网址:http://dept.njarti.edu.cn/xsc/。

  (四)报考我校考生在参加文化考试时,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

  (五)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按照考生所在省的相关要求,参加高考报名;

  (六)新生入学进行体检,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校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七)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虚假信息、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

  (八)本校招生信息均以本简章和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的信息为准,对非本校网站及宣传材料公布的南京艺术学院招生信息,我校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九)邮购简章者可通过邮局汇款到南京艺术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每份20元,请在汇款附言中注明回寄地址、邮编及收件人姓名;

  (十)凡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4号

  邮政编码:210013

  学校网址:http://www.njarti.cn/

  招生网址:http:// zhaosheng.njarti.cn

  联系电话:学校招办(025)83498055 83498382

  美术学院 83498607

  设计学院 83498099

  工业设计学院 83498630

  音乐学院 83498131

  流行音乐学院 83498311

  影视学院 83498189

  舞蹈学院 83498273

  传媒学院 83498169

  人文学院 83498354

  文化产业学院 83498641

  高等职业教育学院 83498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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