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戏曲表演、音乐表演专业自主招生简章

日期:2012年04月27日
2012年戏曲表演、音乐表演专业自主招生网上报名 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2年我校戏曲表演、音乐表演两个高职专业实行自主招生,单独考试、单独录取,办在绍兴艺术学校教学点。

  一、学校概况

  绍兴文理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普通全日制综合性公办本科院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绍兴市区。学校开设47个本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等八大学科门类,下设17个二级学院和一个独立学院——绍兴文理学院元培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万余人,教职工17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00余人,正高职称138人,副高职称30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50人,具有硕士学位的504人,另有外聘院士8人。目前校园占地面积1520亩,校舍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

  学校教学点绍兴艺术学校是浙江省教育厅批准的重点艺术中等职业学校,位于绍兴市区,环境幽雅,交通便利。学校创建于1980年,开设有戏曲、器乐、声乐、舞蹈、影视表演、美术、艺术设计、幼儿教育、旅游表演艺术等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1145人,教职员工99人,其中专任教师75人,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34人。学校占地面积140亩,总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拥有文化综合楼、戏曲舞蹈楼、美术楼、音乐楼、音乐厅、图书馆等完善的教学设施,是绍兴地区重要的艺术人才培养基地。

  二、专业简介

  (一)戏曲表演 高职 艺术类专业 学制三年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基本的戏曲表演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具备一定戏曲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够在各类文艺团体、相关社会文化部门、各越剧团胜任戏曲表演、文艺活动组织与策划、戏曲教学、艺术实践创新及文化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戏曲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艺术概论、表演概论、戏曲简史、形体、声腔、表演、剧目、腿毯功、把子功、民族舞蹈、角色创作、导演基础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在各级各类学校、社会艺术团体、文化机构、部队文工团、企事业单位从事戏曲教学、表演、宣传、创作、编辑和艺术管理等工作。

  (二)音乐表演 高职 艺术类专业 学制三年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基本的音乐表演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基础知识,具备一定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能够在各类文艺团体、相关社会文化部门、音乐教育战线胜任音乐表演、文艺活动组织与策划、音乐教学、艺术实践创新及文化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音乐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基础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民族民间音乐、音乐简史、音乐欣赏、艺术概论、合唱、基础钢琴、专业主修(声乐或器乐)、形体舞蹈等。

  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在各级各类学校、社会艺术团体、文化机构、企事业单位从事音乐教学、表演、宣传、创作、编辑和艺术管理等工作。

  三、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培养层次 学制 招生人数 招生范围

  招生形式

  学费

  (元/年)

  戏曲表演 高职 3年 10 浙江省

  学校考试、单独录取

  7800

  音乐表演 高职 3年 20

  注:①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正式下达为准;②办在绍兴艺术学校教学点,毕业证书由绍兴文理学院颁发。

  四、考生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含中职);爱好戏曲表演或音乐表演且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

   (二)报名方式

  
1.考试必须按规定参加浙江省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统一报名。

  3.考生在2012年4月15日随带身份证及复印件、1寸照4张、《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或《单考单招高职报名证》到绍兴艺术学校招生就业科进行现场确认,并填写《考生登记表》、领取《准考证》,同时缴纳报名考务费110元。

  五、考试

   (一)专业考试

  专业

  考试科目和内容

  考试时间

  戏曲表演

  表演类:①唱做念打综合测试(腰腿、形体素质),占30%;②戏曲唱腔片段(自选曲目,时间不超过3分钟),占30%;③剧目表演片段(自选剧目,时间不超过7分钟),占40%。

  器乐类:①戏曲音乐演奏(鼓板、二胡等,自选曲目,时间不超过7分钟),占60%;②视唱练耳(听音模唱、抽题视唱),占40%

  4月16日

  音乐表演

  ①声乐或器乐(声乐:演唱自选歌曲2首,总时间不超过7分钟;器乐:演奏练习曲和大中型乐曲各1首,总时间不超过7分钟),占60%;②视唱练耳(听音模唱、抽题视唱),占40%。

   (二)文化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政治、英语,每门满分为100分,总分300分。命题范围参照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标准执行。考试时间为4月17日。

  考试地点均设在绍兴艺术学校(绍兴市二环西路500号),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六、录取原则

  1.在专业和文化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由我校根据考生的志愿,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的计算中,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分别占70%和30%。

  2.对于专业成绩特别优秀且文化上线的考生,经我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可以优先录取。

  3.凡被我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和高职单考单招,并签署诚信协议,其他院校不再录取。

  七、其他事项

  1.新生入学后,学校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2.录取的新生(除绍兴地区户口者外)随迁户籍关系,农村户口办理“农转非”。

  3.考生报名、赴考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4.考生自备考试所用的乐器(除钢琴外)等考试用品。

  八、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绍兴艺术学校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二环西路500号(绍兴艺术学校招生就业科)

  邮编:312000 联系电话:0575-88328322,88337083

  联系人:宋老师13375753955 王老师13375753880 吴老师 13375755766

  郑重承诺:在招考录取中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招生章程执行,实行阳光招生,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投诉举报电话:0575-8834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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