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航空工业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伴随着新中国航空航天事业前进的步伐,沈阳航空工业学院栉风沐雨,走过了五十六个春秋。半个多世纪以来,学校始终坚持将航空航天精神内化为办学育人动力,培养心系祖国、崇尚严谨、坚毅求实、激情进取的高素质人才,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特色,走出了一条持续发展之路。学校已经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经、管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成为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与省市地方政府共建的8所高校之一,成为空军委托地方院校培养后备军官的全国18所院校之一,成为“国防科技人才培养基地”、“辽宁老工业振兴人才培养基地”和“空军后备军官培养基地”。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位于沈北大学城,占地总面积113.9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3.66万平方米,环境优美、设施功能完善、具有现代气息和浓郁文化氛围。学校现有教授、副教授40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35人。博士生导师11人,硕士生导师130余人,学校特聘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7人为我校兼职教授,担任我校兼职教授的还有一批国内外知名学者。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教师30人,入选“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1人,省级创新团队3个,建成了一支数量适中、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生机与活力的教师队伍。近3年来,先后承担国家863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防预先研究项目、国防基础科研项目、航空预研和航空型号研究项目等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146项,与企事业单位签订技术合同168项,科研经费累计达到1.2亿元,教师科研项目获省部以上成果奖91项,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论文697篇,被SCI、EI、ISTP国际三大检索系统收录论文193篇。
学校在学科建设上向交叉集群方向拓展,引领学生拓宽知识视野与思维空间。经过多年建设,学校已经形成了以“数字化设计制造及虚拟现实技术、航空装备制造与测试技术”为研究特色和以“航空信息化支撑平台与信息处理”为研究特色的两个学科交叉集群。各个学科都留有航空航天的烙印,处处体现学校特色。学科交叉集群的形成,拓宽了单一学科专业的知识领域,使相关学科知识融汇成为知识系统,作用于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开阔学生知识视野,启发学生创新思维。其中,航制造工程学科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十一五”主干学科;计算机应用技术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机械设计及理论、航空宇航制造工程、计算机软件与理论、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等4个学科为省级重点培育学科。
学校可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专业点共16个,覆盖了工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等4个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45人。多年来,学校积极推进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创新,鼓励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开展新形势下研究生教育创新的研究工作,形成了基础层次、拓展层次、综合层次三个层次的实践教学体系和校内“资源共享型”、校企间“优势互补型”以及国际间“交流融通型”三个开放性的实践教学格局,学校拥有省部级重点实验室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2008年度辽宁省的62项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中,我校3个项目榜上有名。近3年来2名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被评为辽宁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中国登月计划首席科学家欧阳致远院士在谈到沈航时曾深情地说:“沈航是一个重要的摇篮,她对我们国家的航空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的重大贡献。沈航还将会在我们国家的航空与航天的事业当中,做出更为辉煌的成绩。” 面向未来,面对机遇和挑战,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将继续坚持用航空航天精神办学育人,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为我国航空航天事业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一、招生计划
2009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发的实际指标为准(2008年招生320人),学制2.5年。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名办法
2009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方式,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均为国家统一规定时间。
报名步骤:
1.网上如实填写报名信息。
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或yz.chsi.cn
2.到报考点照相并上交报名费。
考生凭相关证件(具体时间及要求见教育部文件通知)及报名号到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报考点缴纳报名费、照相、校对网报信息,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请考生对照报考条件,不符条件者请勿报考。未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
有关网上报名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及我校研究生部网页。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3、初试地点:在考生所在省市招生办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
4、初试科目:见我校的《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考试科目中政治理论、外国语和数学(含数一、数二、数三)、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为我校自命题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满分100分,专业课考试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艺术类专业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为6小时)。
6、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若初试达到国家最低分数线要求,须加试所报考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复试。
7、复试由我校组织。复试办法和程序详见我校2009年复试录取方案。我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和入学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考前辅导及相关资料
1、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不举办考研辅导班。
2、我校为考生提供近年专业课试题,考生可直接到我校研究生部网站下载中心下载。我校不出售业务课参考书,考生可直接与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出版社联系购买。
六、体格检查:考生复试时在我校医院门诊部进行体格检查。
七、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健康状况等综合因素,择优录取。
凡属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我校与考生所在单位之间、考生所在单位与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
凡要求在被录取之后保留入学资格者,均须在我校确定录取名单之前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
八、就业
非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根据社会需求和学以致用原则,实行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由研究生与用人单位之间进行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九、其他
(一)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09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二)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如考生在报名时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任何阶段,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部网站,我校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详尽地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十、联系办法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学校代码:10143
联系部门:沈阳航空工业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24-89724692;024-89723995(传真)
E-mail:gaod197@163.com
沈阳航空工业学院研究生部网址:yjs.syiae.edu.cn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道义经济开发区道义南大街37号
邮 编:11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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