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筑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日期:2009年02月11日

  学 校 简 介

  沈阳建筑大学始建于 1948 年,原名沈阳建筑工程学院,曾隶属于国家建设部, 2000 年划归辽宁省管理,实行省部共建。学校是以建筑土木学科为优势,集工、管、理、文、农、法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

  学校位于沈阳浑南新区的主校区占地面积1463亩,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主校区规划设计体现了以人为本、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规划布局合理,建筑形式现代、质朴、简练,功能设施齐全。教学区为网格式、具有东方文化底蕴的庭院组合,有利于资源共享和学科交流。一座长达 756 米的亚洲第一长廊将教学区、图书馆、 实验区、办公区、生活区等巧妙地连接在一起,形成校园一道独特的风景。学校拥有开放式图书馆、国内首座建筑博物馆、多功能体育中心(包括:游泳馆、篮排球馆、乒乓球馆、体操馆、文娱馆)、方便快捷的校园网和有线电视网。

  学科、专业简况 学校有1个博士点,6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30个硕士点,并具有建筑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学校1999年获得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1年获得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目前在建筑与土木工程、机械工程、控制工程、材料工程、工业设计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计算机技术7个领域招收工程硕士。本科教育包括六大学科门类的37个专业,建筑学专业、城市规划专业、土木工程专业、给水排水工程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和工程管理专业分别通过了国家建设部的专业评估,建筑学专业被评为全国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建筑学专业、土木工程专业、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为辽宁省省级示范专业。 教学、科研设施 学校拥有完善的试验、研究条件,有7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个省部级重点培育学科和8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设有建筑研究所、建筑节能研究院、地铁研究院、村镇规划建设研究院、结构工程研究所、机械电子工程实验中心、计算中心、材料检测与分析技术实验室等教学、科研服务机构,学校重视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加大实验室设备更新改造,注重培养学生的科研、实验动手能力。 教师、导师队伍 学校下设15个学院,现有教职员工1400余人,专任教师794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420人。学校严格导师遴选,注重导师队伍的建设,现有博士生导师、硕士研究生导师426人,导师均具有较强的教学与科研实力。同时,学校与大连理工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中科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沈阳自动化所等校(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科研工作 学校大力发展科学研究工作,科技力量不断增强,“十五”以来,学校科研经费26694.5万元,累计科研立项 1620余项,其中国家和省部级500余项,199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沈阳建筑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被国家教育部评为全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一等奖,并于2005年被美国工程索引(EI)确定为核心刊源。2004年以来学生申请专利数量均超过百项,列辽宁省高校之首。

  学术交流 为适应学校建设与发展的需要,学校加强了国内外交往,且日益广泛,目前,学校已与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多所院校建立了校际交流或科研、合作办学关系,学校是教育部选定的招收国内访问学者单位,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首批招收外国留学生学校。

  报 名 须 知

  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5)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体检要求。

  报考手续、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以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报名时间为准。

  欢迎有实践经验的在职科技人员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委培生的培养费用由委托单位支付。定向或委培生毕业后回定向、委培单位。

  为增进校际间人才交流,融会兄弟院校的优良学风,改善学缘结构,我校将优先接收推荐免试生。

  为优化研究生的培养过程,充分发掘学生的潜力,我校将充分尊重导师与学生的意愿, 实行“双向选择”制度。

  为保证家庭困难的研究生能够安心学业,我校为特困研究生设有特困补助基金。同时,为以优异成绩考入我校的研究生设有优秀入学奖学金。

  为鼓励先进,我校为研究生设有优秀研究生及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励基金。并对在学习期间取得科研成果及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研究生给予奖励。

  我办备有历年专业课试题集,欢迎考生函询。

  欢迎考生访问我校主页:www.sjzu.edu.cn

  通信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东路9号 沈阳建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0168

  电 话:024-24692889

  传 真:024-24692886

  联 系 人:申老师

  E-mail:yjszs@sjz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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