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助学报名与培训中心

日期:2015年06月13日

助学专业考试课程分为:统考课程、统考课程*(免考课程)、助学课程、实践课程和证书课程。

统考课程:是指由河南省招生办于统一组织,省辖市(重点扩权县)自考办负责具体实施,每年四月和十月份统一组织考试的课程,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市场营销学和秘书外事管理实务这三门课是统考课。   

统考课程*是专业考试计划中政治理论课、公共课和加考课,也就是免考课。根据自学考试有关免考规定,参加助学专业考试的考生,在专科阶段学过并取得考试合格成绩的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本专业中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可免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考试计划中名称相同的公共政治课、公共基础课;有大学英语课程三个学期考试合格成绩者,可以免考英语(二)课程;在专科阶段学过并取得考试合格成绩其它课程,可免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考试计划中名称相同的加考课程(基础会计学、公关礼仪学、秘书学概论);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及有关证书者,可免考自学考试本科专业中的相关课程。免试课程的免考手续由助学专科学校将考生材料集中送河南省招生办自考处统一审核。助学专业与面向社会开考专业在课程免考政策上有两点不同:一是助学专业免考课程多,英语(二)和加考课程都可免考,而社会考生不可免这些课程;二是助学专业的考生在校期间就可办理免考手续,而社会考生必须取得专科毕业证后方可申请免考。

    助学课程:是指由主考学校参与对专科层次学校在校生实施自学考试助学教育活动并具体组织考试的课程(这个专业中的写作(一)、历代应用文选读、理财学、组织行为学、传播与广告五门课程为助学课程),一般一个专业设5—6门助学课程,每年六月和十二月份考试。

     证书课程:是指由颁发证书资格的单位组织考试的课程(商务英语、商务秘书学、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办公自动化原理及应用(实践))。证书课程考试合格后,授予相应的资格证书,同时省招生办认可其考试成绩。证书课程的报名、报考、考试、成绩上报由颁发证书资格的单位组织。大部分助学专业没有设证书。

     实践课程:由主考学校考核,考核成绩由主考学校报省招生办。实践性环节课程免考由主考学校审核。参加助学专业的学校可集体报考实践课程,培训和考核在高职高专学校进行。

我省自考所有本科专业都面向所有不同专业的专科毕业生开考,也就是说不管是专科学的是什么专业,都可报某本科专业,所不同的是考试的课程门数不同,有些专业的专科毕业生要加考些课程。例如自考商务秘书本科专业,若专科学的是商务秘书、汉语言文学、新闻、秘书、中英文秘书、涉外秘书等专业,我们称为A类考生,考试序号1—14的课程和毕业论文;若专科学的不是这些专业,也可报考本专业,我们称为B类考生,除要考完A类考生须考的课程外,还需考基础会计学、公关礼仪学、秘书学概论这三门加考课。对助学专业来说,加考课也属于免考课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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