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武威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简章

日期:2015年03月23日

武威职业学院是2003年4月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一所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公办高职院校。2010年11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12月,“兰州交通大学新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在学院揭牌成立。

学院目前占地面积924.25亩,校舍建筑面积28.49万平方米,固定资产2.8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412.12万元;图书馆馆藏图书40.95万册。有121个校内实训室、129个校外实训基地。

学院现有各类注册学生15145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生10140人、继续教育学生5005人。毕业生以基础扎实、技术过硬、勤奋实干而深受社会欢迎。自建院以来,已为国家培养了12600多名高素质高技能专门人才。学院加强与行业、企业合作办学,与120多家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每个专业都建立了4个以上校外实训基地和顶岗实习点。毕业生年平均就业率保持在88.2%以上。

学院设有15个教学机构、12个内设机构、2个教辅机构。在职教职工449人,有专任教师393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含高级工程师)90人,讲师175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09人,双师素质教师227人。外聘兼职教师162人。近年来,我院教师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000多篇,主编教材70余部,主持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立项的省级科研项目7项。

学院开设49个高职专科专业和9个专业方向、72个成人本专科专业,形成了以工为主,以新能源和医学护理类专业为特色,文、经、农、艺等多学科发展的格局。有7个国家级重点专业,5个省级示范性重点专业、1个省级特色专业、1个省级教学成果奖、5门省级精品课程、1个省级教学团队,拥有省级教学名师、省级优秀教师4人。。

学院自主研发的电工电子实验设备,先后荣获甘肃省高等学校科技进步奖、武威市科技进步奖,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获得国家专利。学院主持完成的“电工模拟现场实训系统的研究与开发”和“综合布线工程实训系统的研究与开发”两个项目在2012年通过了省级科技成果及新产品鉴定。学院办学成绩显著。先后被国家、“甘肃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甘肃绿化模范单位”、甘肃省“园丁奖”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甘肃省绿色文明学校”、“省级消防先进单位”。2010年11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骨干高职院校立项建设单位。2014年3月,我院获得“全国第一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武威职业学院的建设和发展,倾注了省、市领导的大量心血,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把学院建设成为能适应区域经济建设发展需要,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国家示范性职业学院。

【招生对象】

1.甘肃省范围内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应届中职毕业生,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也可报考。

2.上述考生必须是取得甘肃省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生,凭2015年高考报名考生号报考。

3.上述考生报考须符合下列条件。普通高中毕业生“语文”、“数学”、“英语”三门课程会考成绩均达“C”等以上(含“C”等);中职生需取得在校实践技能测试成绩和国家及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

4.单独招生的考生须在原报名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并达到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其中:(1)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要求无色盲。(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营销方向)专业要求五官端正,男生身高在4250px,女生身高在4000px以上。(3)护理专业要求矫正视力在1.0以上,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身高在1.60米以上;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色弱、色盲及其他各类不能准确识别颜色者;嗅觉迟钝、口吃者;晕血、晕针,对药物过敏者;心理不健全、肢体残疾者。

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报名办法】

现场报名:没有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来我院报名点(学院招生就业处)现场报名。

注:中职生报名原则上按照甘肃省中职生暨普通高等教育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规定报考对应专业(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工业类、土木水利类、信息技术类、财经商贸类、旅游服务类、教育与文化艺术类),不得跨大类报考。

2015年4月17日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缴纳报名考核费回执和2寸彩色证件照4张,到我院招生就业处或所在测试点考点办公室办理以下手续:

(1)领取单独招生准考证;

(2)上交《武威职业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考试诚信承诺书》;

(3)普通高中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市(州)或县(区)会考中心提供的会考考试等级证明;中职生提交由考生所在学校提供的实践技能测试成绩证明和国家及行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3.单独招生报名缴费:

审核通过的考生须按照学院指定账户缴纳报名测试费40元/人(按照甘发改委、财政厅【2010】1915号文件规定执行),没有条件进行转账汇款的考生可在考试前来我院或在测试点招生办公室现场缴费。在指定日期(4月17日)之前未缴纳报名考核费者,视为自愿放弃;由于自己的原因未参加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不退报名考核测试费(考生须在汇款备注栏注明考生姓名及用途)。

【录取办法】

1.录取工作在甘肃省招生办公室的领导下,由我院单独组织实施。

2. 面向连片贫困县专项计划实行单报志愿、单设批次、单独划线,采取提前投档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尊重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专项计划录取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我院2015年单独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县一线的方式进行录取。

3.面向全省计划考生将按照考生单独招生的成绩,依招生计划数,确定比例划定录取分数线;录取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尊重志愿、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我院根据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报甘肃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审核通过的考生由甘肃省招生办公室在录取名册上盖章生效。

5.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甘肃省2015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

6录取结果可从我院网站《新生录取查询系统》上查询。

7.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招生办报到注册,否则视为放弃,取消录取资格。

8.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转入其它学校。

【毕业待遇】

单独招生计划纳入我院2015年国家核定的招生计划总数内,录取数据由甘肃省招生办公室上报教育部,进入高校学生学籍库。在学费、住宿费、困难学生资助、奖学金、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参加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成绩合格的毕业生可持由省教育厅办理的就业报到证到生源所在地参加事业单位招考。

 

单独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网上报名

320-4月10

考生登录我院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

资格审查

411-15

与甘肃省招生办公室2015年高考报名考生信息库进行比对审核。在我院网站上公布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名单。

信息确认

415-17

考生登录我院网站进行信息确认

缴纳报名费

416-17

考生按照我院指定账户缴纳报名测试费(或在单独招生测试点缴纳)

领取准考证

416-17

考生到我院招生就业处(或所在测试点考点办公室)交报名材料、领取准考证。

综合素质测试

418

900-1130

考生在我院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为方便考生,根据报名情况就近设立考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公布成绩

423

在我院网站上公布单独招生成绩。

省招办审核

425-29

向甘肃省招生办公室上报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经省招办审批备案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录取结果,

公示拟录取名单

430

在我院网站上公示单独招生拟录取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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