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赣南师范学院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日期:2015年04月22日

学校历史悠久

赣南师范学院位于江西南部、京九线上享有“南国宋城、客家摇篮、红色故都、生态家园、稀土王国、世界钨都、脐橙之乡”等美誉的赣州市。学校创办于1958年6月,校园占地面积24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70余万平方米。2003年成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2007年以“优秀”等次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9年获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办学56年来,已为国家输送各类合格毕业生10万余人,是一所规模较大、学科较全、办学特色鲜明、文化底蕴深厚、综合实力较强、发展前景良好的省属本科高校。教育部评估专家组评价学校“在教学质量和办学实力等方面处于同类地方高等师范院校的前列”。

师资力量雄厚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100余人,其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52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专任教师250余人。近年来,学校培育、引进了一批在国内相关学科领域取得较大贡献、享有较高声誉的学术领军人才,现有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人选、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江西省“井冈学者”特聘教授、“赣鄱英才555工程”人选等19人;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江西省“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江西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江西省青年科学家培养对象、江西省优秀中青年社会科学专家、江西省高校教学名师、江西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等100余人,形成了一支师德优良、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学科门类齐全

学校学科齐全,涵盖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管理学、艺术学、农学等10个学科门类。有社会学、中国语言文学、化学、专门史4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其中,社会学为省高校高水平学科。有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世界史、数学、化学等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66个二级学科)、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有教育硕士、会计硕士、艺术硕士和工程硕士(农业工程)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艺术硕士涵盖音乐、舞蹈、美术、艺术设计、广播电视、戏曲等6个领域,形成了以教师教育和文理学科为特色,文理管工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学校现有67个本科专业,其中,化学、历史学2个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历史学专业为国家“本科教学工程”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教师专业发展》、《中央苏区史》2门课程为国家级精品课程;《地方高校文化育人体系的构建与实践——以苏区精神和客家文化培养扎根基层人才》、《城乡一体化进程中不同家庭文化背景学生融合教育实践》2个项目分别荣获高等教育、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另有14个省高校品牌专业、7个省高校特色专业,27门省级优质(精品)课程、7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个省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6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4个省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项目、3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5个省级教学团队,9项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6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设有文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脐橙学院、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地理与规划学院、商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9个教学学院,面向全国29个省(市、区)招生,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7000余人,研究生近1000人。

科研成果丰硕

学校建有国家脐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赣南师范学院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2个国家级创新平台和1个脐橙工程技术研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有江西省脐橙工程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江西省客家文化传承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2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以及国家体育文化研究基地、江西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江西省有机药物化学重点实验室、江西省数值模拟与仿真技术重点实验室、江西省高校功能材料化学重点实验室、江西省镁合金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央苏区研究中心、客家研究中心和教育经济研究中心等11个省(部)级创新平台。近五年来,学校承担了国家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科基金等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近900项,荣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省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等近50项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赣南师范学院学报》多次被评为全国优秀社科学报,在脐橙、血吸虫、稀土材料、中央苏区史、客家学、教师教育等领域形成了较显著的研究特色。

国际交流广泛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与美国韩国泰国乌克兰俄罗斯法国加拿大等10余个国家有关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来校和出国留学生规模逐年攀升,举办了塞拉利昂大学孔子学院,先后获批国家汉办“汉语水平考试(新HSK)考点”、国家青年骨干教师海外研修项目单位、孔子学院奖学金接收单位和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培养院校,在聘请外教、合作办学、互派师生、扩大交流等方面迈上了新台阶。

校风学风优良

学校形成了“崇德、尚学、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近年来,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单位、全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全民健身活动先进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江西省文明单位、江西省校风建设文明单位、江西省首批安全文明校园、江西省园林化单位等荣誉称号。

教学效果良好

学校坚持以质取胜,致力推进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不断完善“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三元互动对接的教育教学体系,学生的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不断提升。近三年来,在校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各类竞赛活动有4500余人次和团体获奖。其中,荣获国际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全国师范院校师范生教学技能大赛、全国高校学生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一等奖等国家级竞赛特等奖或一等奖190余人次;连续四年应邀参演“五月的鲜花”全国大学生校园文艺会演;在硕士研究生、教师、公务员、“村官”等各类考试中考取率逐年大幅攀升;毕业生就业率、新生第一志愿录取率多年保持较好水平。

目前,全校上下正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动力,紧紧围绕省委提出的“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十六字方针和江西高等教育“一个目标、两大转变、五个一流”的部署要求,大力弘扬伟大的苏区精神和赣南师院人特有的“精气神”,深入实施品牌立校、科研兴校、人才强校、科学治校四大战略,着力推进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谐发展,突出改革创新,加快发展升级,为“十二五”实现更名大学目标、创建有特色高水平师范大学而不懈努力!

2015年艺术类专业外省招生考试内容、计分办法及招生计划:(招生计划最终以江西省教育厅公布的计划为准)

层次:公办本科,学费标准:9200元/学年

2015年艺术类专业省外招生考试地点及时间(最后以考点准考证为准)

录取原则:

校考省份考生录取办法:在文化和专业双过线的前提下,计算综合分=(专业成绩/200)×70+(文化成绩/文化总分)×30,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非校考省份考生录取办法:在进档考生中,按生源所在省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地所在省招办有特殊要求的,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考生须知:

1、招生计划最后以江西省教育厅公布的计划为准。

2、凡是符合考点所在省艺术类考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名,由于考生不符合生源所在省报名资格和我校招生录取规定而导致的录取问题,由考生本人负责;表演(服装表演与设计)专业T台模特要求女生身高166cm以上,男生身高180cm以上,平面模特要求女生身高160cm以上,男生身高175cm以上。

3、不接受考生跨省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

4、考生参加专业考试的一切费用和用品自理。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

音乐类专业招生考试信息

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备注:具体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成绩及报考情况综合平衡。

二、招生对象

招收符合艺术专业高考报名条件、并达到所在省级招生委员会对艺术专业联考成绩的相关要求的艺术类考生。

三、音乐类报考办法、时间和地点

1、报考办法:考生须在生源所在地我校设置的考点参加报名和考试,一律不接受跨省报名和考试,不接受函报。

2、各省报名考试时间、地点

3、 注意事项:

(1)、考试时间、地点均已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2)、拟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3)、考生只能报考一个专业,不能兼报。

(4)、考生如报考音乐表演专业必须注明专业方向。

4、音乐类本科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

特别提示:

1、“声乐、钢琴、民乐、钢琴或其它器乐、气质形象”考试内容均在同一考场进行。

2、声乐、钢琴、器乐考试中,考生一律背谱演唱(奏)。

3、考试时除钢琴外,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

4、音乐表演(舞蹈方向)专业的“形体形象”在舞蹈考场进行,“节奏、模唱”考试在视唱、练耳考场进行。

5、音乐表演(舞蹈方向)专业舞蹈考试的伴奏一律使用CD光碟。

四、音乐类本科专业考试成绩计分办法

音乐学专业分主、副项计分,统计总分时将考生声乐、钢琴或器乐两门成绩中的高分作为主科成绩记分,另一门成绩作副科成绩记分。

考生最终专业成绩按综合成绩排序。各专业综合成绩结构如下:

音乐学:主科50%、 副科25%、 视唱9% 、 练耳9%、 形象7%。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主科75%、 视唱9% 、 练耳9%、 形象7%。

音乐表演(舞蹈方向):舞蹈80%、 节奏7%、模唱6% 、 形体形象7%。

考试成绩查询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1、成绩查询:考生可于4月3日起登录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招生在线网站查询成绩。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4月10日前通过电话咨询。

2、合格证发放:成绩公布十天后,我校开始进行专业划线,按招生计划1:4的比例,根据考生专业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发放专业合格证。考生登录我校招生在线网站查询合格信息,成绩合格考生不单独寄发成绩合格证,以网上公布合格信息为准。

高考录取及入学资格审查

一、高考录取原则:

1、美术类考生应达到所在省美术类专业联考合格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应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2。)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音乐类本科专业在文化成绩上省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凡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进档考生我校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由高到低录取,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文化、专业、身体状况进行全面复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者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新生进校后在文学院培养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专业介绍

音乐学(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音乐学(师范类)弹、唱、跳等基本素质,具有音乐基本理论及相关艺术学科知识,初步具备音乐学演唱、演奏、创编能力,能够从事中小学音乐教育以及相关领域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本专业主要课程有乐理与视唱练耳、中国音乐史与音乐欣赏、西方音乐史与音乐欣赏、中国民族音乐、合唱与指挥基础、基础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艺术概论、声乐、钢琴即兴伴奏、自弹自唱、钢琴、形体与舞蹈等。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方向)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方向)的表现素质,具有音乐基本理论及相关人文学科知识,基本掌握声乐发声方法和歌唱艺术,初步具备舞台表演能力,能够从事专业文化事业演艺团体工作以及社会艺术教育相关领域工作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有声乐、舞台表演、重唱与表演唱、合唱与指挥、声乐教学法、中国民族音乐、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基础和声学等。

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德、智、体全面发展,熟练掌握舞蹈表演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的艺术人才。通过学习,具备一定的音乐表演方面的能力,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社会艺术教育领域等相关部门、演出机构从事表演、教学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有中国古典舞基训、中国民族民间舞、现代舞、中国古典舞身韵、剧目排练、舞蹈创编、舞蹈教学法、舞蹈概论、舞蹈技巧、中国舞蹈考级等。

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014年普通招生各省市艺术类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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