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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重庆市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简章

2020年重庆市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简章
  • 发布机构:竞择教育
  • 项目分类:统招专科
  • 所在地区:重庆万州区
  • 更新日期:2020年7月16日
  • 浏览次数:10952

2020年重庆市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简章

 为深入贯彻军民融合发展战略,着力培养军队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士官人才,根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委国防动员部、国家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的通知》(军政〔2020〕344号)精神,确定我市2020年继续依托地方普通高等学校开展招收定向培养士官工作。

  定向培养士官简介

  定向培养士官,是指借鉴地方高端职业技术人才培养经验,通过招收士官的途径,依托高等职业院校为部队定向培养技术复杂、培训周期较长的军地通用士官。定向培养是对直招士官工作的进一步拓展。其优势在于:学生入校时就被确定为士官培养对象,部队需要什么,高校就培养什么,通过设置与部队实际需求相适应的专业课程,由部队训练机构实施教学指导,从而实现培养和使用的有效对接;培养对象毕业前提前半年入伍到部队实习,有利于招收士官入伍后更快地适应部队工作和环境,可以解决目前直招士官存在的专业技能转化慢、第一任职能力弱的问题。

  报考条件

  报考定向培养士官的考生须为2020年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未婚,其政治和身体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的规定执行。

  招生计划

  在国家核定的16所地方高校(我市为4所)2020年高职(专科)层次招生计划内,面向全市的生源,为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和武警部队招收定向培养士官945人(含女生12人)。各专业文、理科招生数量以相关高校招生简章为准。

2020年重庆市定向培养士官招生简章

  招生办法

  定向培养士官的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实施,执行现行专科提前批录取政策。

  (一)志愿填报

  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在通知高考成绩后,于7月26日至28日18时前,将相应高校“直招士官生”志愿填报在专科提前批志愿栏。

  (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7月30日前,市教育考试院将参加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的考生名单提供市征兵办公室。由考生所在地兵役机关按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工作规定》(参动〔2010〕9号),在8月10日前组织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我市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地区县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非我市户籍考生在其报名区县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

  (三)面试

  8月20日前,招收部队和高职院校会同市征兵办公室对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合格考生进行面试。面试设若干组,每组3人以上,考官以部队和高职院校人员为主,兵役机关参加,主要通过目测和交谈,依据《定向培养士官招生面试表》进行评价,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

  (四)录取

  市教育考试院依据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考生名单,按照招生高校提出的调档比例要求(顺序志愿投档控制在120%以内),向有关高校顺序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按规定发放录取通知书。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军人子女、英模烈士子女优先录取。当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从市内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和面试合格的上线考生中补征志愿录取。

  培养管理

  定向培养士官学制3年,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培养对象所学课程与本专业、同年级学生一致,在校期间实行准军事化管理,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对高校教学进行指导,促进教学与使用的对接。培养对象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高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因个人原因,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担任士官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由招收部队和相关高校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和联合培养协议予以处理。培养对象入伍实习合格且达到相关高校毕业条件的,按照高校有关规定和时间要求准予毕业,毕业时本人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取消入伍资格,退回原高校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入伍办理

  培养对象完成高校前2.5学年的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于第三学年的12月份参加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符合服现役条件的,由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办理招收士官入伍手续。部队训练指导机构派出接兵人员,会同当地兵役机关完成档案交接,将招收的士官统一接入部队。交接报到工作于12月20日开始,12月30日前完成,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起算。体格检查时弄虚作假故意自我淘汰者,按照拒绝入伍处理。培养对象入伍后,在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完成入伍训练和岗前专业培训。

  待遇

  经批准招收为士官的公民,由区县征兵办公室负责办理入伍手续,发给《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通知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注销户口,其家庭凭《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在当地享受军属待遇。

  培养对象毕业后,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权限下达士官命令,时间统一为毕业当年7月1日,其军衔等级和工资档次,比照同期入学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确定。国家对定向培养士官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下达士官命令后执行现役士官的工资标准,享受现役士官的相关待遇。培养对象批准服现役后首次授予军衔前,按义务兵新兵标准发放津贴。其高中毕业后在国家规定学制内在校就读的年数视同服现役时间。招收士官的被装,入伍后由部队按照新选取士官被装供应办法和标准统一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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