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现与政府系统开展第十二期“公共营养师”培训班通知
各有关单位:
国家第“十一五”规划中,将史无前例地增加改善公众营养的相关内容和要求。改善公众营养将被纳入政府职责,与此同时,营养知识的普及教育将纳入中小学的必修课程。
卫生部相关领导称,中国将加强营养师资格准入政策支持,快速制定营养师资格鉴定相应的法规,强制要求集体供餐单位和医院配备营养师。根据《中国营养发展纲要》,今后只有公共营养师才有资格推荐保健食品。
从未来医疗改革的方案和等级医院的评审来看,医院配备公共营养师是每个医院的必然。
一、按照2012年2月8日人社发【2012】23号文件,及金卫【2012】73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教育局等联合下发。以下单位需配备公共营养师 :
★ 全市营养保健品店或健康咨询公司或直销店必须具有营养师资格证诺干人。
★ 全市医院营养科,临床医生应在持有相应资格证后同时还需持有公共营养师证;
★ 全市药店、社区诊所从业人员除岗位证书外,都还需持有营养师证书。
★ 全市幼儿园、学校、企事业单位超过100人的食堂将由上级主管部门制定定期检查制度,严格执行营养师配备制度。食堂一名,加管理层次一名。
★ 全市美容中心,健美中心等若涉及到食疗和药物疗法,其从业人员必须持有营养师证。
★全市食品卫生量化A级单位应配备2人以上持有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B级单位应配备1人以上持有公共营养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申报条件』
三级/高级公共营养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高中、中专毕业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三级公共营养师正规培训达标准
公共营养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3年以上;
(2)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医学或食品及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职业工作2年
三、鉴定方式
三级:理论知识考试、专业能力考核,共两科
二级:理论知识考试、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评审共三科
各科均为百分制,各考试科目均在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全国统一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二、『授课时间及上课地点』
精品双休班: 2016年12月25日。公共营养师三级:3280元/人。 公共营养师二级:4380元/人。费用包含(报名费,教材费,网络学习平台帐户费,培训费,考试费,证书费用)。
四、『培训目标』
1、教会学员为自己和家人的提供个性化营养健康管理,根据家人的不同营养需要,结合食物营养的成分编制食谱和菜谱,享受健康饮食让家人远离营养疾病,健康快乐的生活。
2、教会学员正确认识自己的营养需要,对食品、保健食品进行营养评价和选购,指导身边的朋友或家人通过合理的膳食调理达到减少或得各类营养疾病的机率。
3、教会学员懂得真正爱自己,通过合理的饮食及健康管理吃出美貌与健康。
4、能够在营养指导工作中发挥营养的专业指导,针对不同年龄和生理状况人群或是对患有肥胖、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等常见慢性疾病进行营养咨询和饮食宣教,为全民健康做出贡献。
四、『报名资料』
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交2寸电子版白底照片。
地址:温州大道2881号跨境电商园6楼601室(牛山北路温州大道交叉口)
联系人:0577-88804055 15057561368周老师 QQ1967566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