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气瓶定义
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为0.2~35MPa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L、公称容积为0.1~3000L,盛装压缩气体、高(低)压液化气体、低温液化气体、溶解气体、吸附气体、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以及人工混合气体(两种或两种以上气体,以下简称混合气体)的无缝气瓶、焊接气瓶、焊接绝热气瓶、纤维缠绕气瓶、内部装有填料的气瓶等及其附件。
二、培训考试对象
1.气瓶操作人员培训考试对象:凡从事气瓶及车用气瓶充装作业(不含管理)的人员(男性18-60周岁,女性18-55周岁)。
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试对象: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CNG)、压力管道未取证的承压类管理人员(男性20—60周岁,女性20—55周岁)。
报名安排:
报名时间:随到随报(临考前一个半月结束当次考试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