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班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北京市安全监管局《关于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工作通知》(京安监发【2013】2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安监发【2014】92号)、《北京市职业健康管理员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京安监发【2010】143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将举办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班”。
一、培训时间:
每月1期培训班,每期三天。
二、培训内容:
对职业卫生基础知识、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与义务、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控制、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健康监护等内容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讲解,课程内容紧贴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际。
三、培训费用
四、报名所需资料
取证人员需交材料:
1、近期免冠二寸蓝底证件照片两张﹑一寸蓝底证件照片一张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A4白色打印纸复印,单位盖章)
3、填写《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申请表(取证)》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点击下载
4、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复审人员需交材料:
1、职业卫生复审人员申请表1份(申请表上须加盖单位公章)点击下载
2、《北京市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证书原件
3、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A4白色打印纸复印,单位盖章)
五、颁发证书
对于经培训、考试合格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将依据有关文件核发《北京市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和《北京市职业卫生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并按要求进行登记备案,每年继续教育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