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程职业学院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单招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积极推进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改革的通知》(鄂教职成〔2013〕10号)的有关精神,及《关于做好我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鄂高考﹝2013﹞54号)等文件精神,本考试为湖北工程职业学院面向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电气、电子、机械、机电类专业应、往届毕业生单独设置的选拔考试。
本考试注重考查学生专业实践技能操作能力,兼顾专业基本理论知识,由专业理论(应知)考试和专业技能操作(应会)考试两部分组成。
二、考试依据
(一)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09修订)
1.职业(工种)名称: 维修电工。
(1)职业定义:从事机械设备和电气系统线路及器件等的安装、调试与维护、修理的人员。
(2)职业等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职业编码:6-07-06-05
(3)职业能力特征:具有一定的学习、理解、观察、判断、推理和计算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并能高空作业。
2.职业(工种)名称: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
(1)职业定义:使用高频振荡器、超高频振荡器、示波器、万用表等仪器仪表,对家用电视机、录像机、音响等家用电产品进行调试、检测、装配、维护、修理的人员。
(2)职业等级: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职业编码:4-07-10-02
(3)职业能力特征:应具有较强的计算、分析、推理和判断能力,形体感、空间感强,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性好。
(二)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电类两门专业基础课程教学大纲(教职成「2009]8号文)
1.中等职业学校《电工技术基础》教学大纲;
2.中等职业学校《电子线路》教学大纲。
(三)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确定和最新颁布施行的电气自动化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三、考试办法
电子类技能考试分为专业知识(应知)和技能操作(应会)两部分。
考试总分为490分,其中专业知识考试120 分,技能操作考试370 分,合计考试成绩294 分(含)以上为合格,293 分(含)以下为不合格。
专业知识(应知)考试时间60分钟;技能操作(应会)考试采取实际操作考试方式,分必考和选考两个项目,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考试时间总计90分钟,满分370分。其中必考项目为器件检测与电路测试,考试时间为30分钟,总分为150分;选考项目有电气控制、电子装配两个操作项目,考试时间为60分钟,总分为220分,选考项目在考生报名时,从以上两个选考操作项目中任选一项进行考核。
四、考试内容与评分办法
专业单招考试旨在测试考生对自动控制(含电气控制、机械、电子技术等方面)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及基本工艺操作方法的识记、理解、应用,并能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分析和解决实际工作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