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城市职业学院2017年入学须知
一、报到时间
2017年9月3日(星期日)上午8:30—下午5:00(逾期两天不报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不予保留入学资格。有特殊情况者,需在规定报到日期前向学生工作处或所属学院请假)。
二、报到地点
学院 | 专业 | 报到地点 | 报到地址 |
商学院 | 物流管理、会计、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实务、国际商务、连锁经营管理 |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定淮门东校区 | 南京市古平岗35—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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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与设计学院 | 数字出版、影视动画、广告设计与制作、室内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 ||
环境与生态学院 | 环境监测与控制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园林技术、环境规划与管理、风景园林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 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应天校区 | 南京市应天大街832号。 |
建筑工程学院 | 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 | ||
信息与机电工程学院 | 软件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
健康与养老学院 |
为方便新生报到,学校于9月3日8:30--16:30在南京火车站、南京火车南站(含南京汽车客运南站)、南京汽车客运站安排接站。
三、缴纳的有关费用
1.第一学年学费:农林类专业2200元/年;
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
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
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
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银行借记卡”使用说明》。
2.第一学年教材代办费:500元(多退少补)。
3.第一学年住宿费: 1200元。
4.新生体检费:20元。
5.军训服装费:100元(以实际中标价格为准)。
6.户口迁移代办费:4元(迁移户口的新生交纳)。
7.第一年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120元。
四、报到时需带的材料
1.录取通知书。
2.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中学办理的档案材料(密封)。
3.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3张(正反复印在一张A4纸上);未办身份证者,必须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未办身份证证明。
4.新生在入学时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凡自愿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公安部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一致,姓名与出生年月不得涂改;《户口迁移证》上须注明户口迁移地点:江苏城市职业学院(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学生入学时,将《户口迁移证》带至学校。办理户口迁移截止日期为9月30日,逾期不再办理。
5.低保生需携带经过当地民政部门年审的低保证复印件或户籍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低保证明要注明学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6.近期免冠同底正面一寸照片6张。
五、其他
1.学校设有奖学金和助学金,对学生进行奖励和帮助。品学兼优的学生可获得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还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对特困生或社会优抚对象子女,学校给予生活补助并提供多种勤工助学岗位和帮扶途径。
3.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学校不统一代办新生生活用品,学校将组织厂家在报到地点供货,由学生自愿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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