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新生入学须知
新生报到
1.新生报到必须携带身份证、录取通知书。
2.报到时间:9月2日、3日,8:00-18:00
学校会于9月2日、3日7:00-17:00在长春火车站接站。
(集合地点在长春火车站北出口,学校设有指示牌)
3.报到地点:学校在校园内设置报到处,报到当天有指示牌指引,新生按照专业到报到处报到。
4.新生必须本人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须提前致电学校招生办办理请假手续(招生办地址:学校图书馆
206室,电话:0431-85751826 85751854),请假不得超过一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
入学资格。
缴费指南
1.新生报到时,需缴纳的费用
① 学费:学校按年度收取学费,按照吉林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物流管理、汽车营销与服务、保险专业学费标准为6900元/年,其余专
业学费标准均为7980元/年。
② 住宿费:学校按年度收取住宿费,学生宿舍均为6人间,统一收费标准为800元/年。
③ 床上用品:学生可按以下规格和颜色自行携带(需符合国家卫生检疫标准),也可在本校购买,价格总计400元。
※产品规格:1条棉被200*150CM、1条棉褥190*90CM
2条白色纯棉被罩210*150CM、2张蓝白格纯棉床单210*110CM
2条纯棉枕巾75*46CM、1个纯棉枕套65*42CM、1个枕芯60*40CM
1个白色苫被罩54*54*40CM、1张白床单200*110CM
※产品价格:1条棉被、1条棉褥合计195元;
2条白色被罩、2张蓝白格床单、2条枕巾、1个枕套、1个枕芯、
1个白色苫被罩、1张白色床单合计205元。
④ 医疗保险:在校期间学生统一参加长春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学年度缴费标准为360元,个人承担40元,剩余部分由国家财政
补贴)。学生总缴费金额为40元/年×3年=120元(四年制学生总缴费金额为40元/年×4年=160元)。
⑤ 报到时必须交齐第一学年费用,否则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2.缴费方式
① 学校为新生办理了中国工商银行卡,并随录取通知书同时寄出。该卡用于学生缴纳入学费用及校园卡充值。
② 学校委托中国工商银行统一划款收取入学费用,新生需提前将《新生报到须知》中全部费项目金额足额存入工商银行银行卡中。异
地存款或转账发生的手续费自理。银行卡如遗失请到中国工商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③ 银行卡存款时间必须在报到前存入(最迟提前5天内)。
④ 新生报到时,已存款并被银行划款收取学费的须到学院认证;未存款或存款未被银行划款收取学费的请到学校计划财务处划卡交
费,以此作为新生办理入学注册的依据。
⑤ 已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新生无需全额存入入学费用,贷款审批成功后,贷款额度将抵扣部分费用,新生报到时,请到学
校计划财务处进行划卡交差额。如贷款审核未通过,请尽快补交学费。关于贷款问题可咨询学校学生处:0431-85751897。
组织关系及档案
1.按组织规定的手续转递党、团关系,报到后由各学院统一收取。
2.档案自带的同学,请妥善保管,开学后学院统一收取。
3.档案需要邮寄的同学请与自己所在的高中联系,将档案密封后,邮寄到学院辅导员办公室,档案邮寄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东风大街
9999号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辅导员办公室收,邮编130013。开学后统一收取。
4.档案为学生重要材料,请同学们妥善保管。
户口迁移
1.吉林省内学生不必办理户口迁移,省外学生户口迁移实行本人自愿的原则。
2.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的通知》
教学〔2012〕2号文件精神,专项生入学报到时不迁转户口,户籍暂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就业报到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工作所在地
区。
3.户口迁入学校后不得更改项目。除退学、转学外,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将户口中途迁出,学生毕业时必须将户口迁出。
4.办理户籍需携带本人1寸免冠照片1张,《户口迁移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正反面)各1张。
5.《户口迁移证》办理要求:
① 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② 民族一栏必须填写具体民族,不得以“其他”代替。
③ 《户口迁移证》上必须注明户口性质的标识,即“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户口迁入学校后,均转为非农户口。
④ 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一栏填写: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迎春路派出所。
⑤新生要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学校辖区派出所将不予办理。
居住证办理
1. 申办人资格:在校居住满180天的非长春市户籍的学生具有申领长春市暂住证的资格(双阳和九台已区划,享受市区居民同等待遇无
需申领居住证,榆树、德惠、农安可申领居住证);非在校住宿学生不予办理。
2. 所需材料:身份证正面复印件(A4纸)。
3. 学生将准确信息、相关材料交至本学院辅导员处,以学院为单位将《学生暂住证名单登记表》交至学生处进行公寓审核。
4. 学生提供信息有误或材料缺失,辖区派出所将不予办理。
奖助学金
1.奖助学金设置
① 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②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③ 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年
④ 另设有校长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及优秀新生奖学金:2000—8000元/人·年不等
2.为保证家庭经济暂时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我校打造了“精准奖助学”工程,具体包括国家奖助学、学校奖学、勤工俭学、实习
助学、借款帮学、入伍优学、家长伴学等七项内容,详情见学校官网右下角“奖助学工程”。
3.关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① 新生入学前,凭录取通知书,可在当地县、区资助管理中心(某些地区可能为农村合作信用社)申请生源地贷款;吉林省已经全面
开展生源地贷款业务,吉林省考生,均可在当地县、区资助管理中心办理助学贷款。
② 新生入学后第二年,按当年申请程序,可在学校申请;同时,第二学年学生亦可在县、区资助管理中心(某些地区可能为农村合作
信用社),申请生源地贷款。
4.关于申请国家助学金
① 烈士子女、孤儿、父母一方过世或本人患有重大疾病的特困学生,以及持有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的贫困学生
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② 贫困学生须在当地乡、镇民政部门或社区街道开具正规介绍信形式的贫困证明。
③ 贫困学生亦可在学校网站学生工作部主页网址下载《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按要求如实填写。
(下载地址http://xuesheng.caii.edu.cn/caii/cms/webapp/column.jsp?ColumnID=1163)
④ 以上所述介绍信或《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新生入学后请自行保管,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当年的10月份统一收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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