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2013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12月5日——21日期间进行。
重庆市2013年全国统一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招委、市教委领导,实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管理、市教育考试院实施监督、招生院校负责录取的体制。为确保本次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市招委专门制定录取实施办法。总分在市招委公布的录取最低分数线以上,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组根据考生志愿信息,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院校按照考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的原则,提出拟录取新生名册;由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即被视其为录取;由院校按录取新生名册核发录取通知书, 未经本录取场审核“录取”“的考生,其录取通知书不被认可为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录取。
重庆市招委明确要求各招生院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强化领导,精心组织,严肃纪律,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监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规范高等教育招生秩序严肃高等教育招生纪律若干规定>的通知》(渝教招考〔2012〕8号)文件要求,依据录取新生名册,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和“七公开告知书”,认真做好今年的招生工作,切实规范招生行为。严禁不通过正规的录取程序违规录取新生,严禁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以“代招”、“代理”等名义介入录取工作。所有参与录取的工作人员都必须遵守《重庆市各类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守则》。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各行其是,有严重失职渎职的招生工作人员,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对于违反规定录取的学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正式入学资格。
标签:成人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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