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要求,保证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四川外语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全称:四川外语学院院校代码:10650
第二条主管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学校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壮志路33号邮编:400031
学校网址:http://www.sisu.edu.cn联系电话:023-65385206
第四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第六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学校成立于1950年,1959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四川外语学院。
第二章 报考要求
第七条外语语种要求:报考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是英语语种考生,其它专业考生语种不限。
第八条口语加试要求: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当地招考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考生所在省份招考部门不组织外语口试的除外)。
第九条录取体检标准: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报考外语类专业要求发音、听力器官无缺陷;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发音、呼吸器官无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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