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日期:2012年05月22日

 

学校简介
华南师大始建于1933 年,是广东省属高校中第一所国家 “211 工程 ”重点建设大学。由广东省立勷勤大学师范学院发展成为独立的广东省立文理学院,与国立中山大学遥遥相对,成为 20 世纪 30 年代至 40 年广东的两座最高学府,与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南北呼应,成为中国高等师范教育的重要发祥地之一。 1951 年,中山大学师范学院及华南联合大学教育系并入,学校改名为华南师范学院。杜国庠、陈唯实、马肖云、王燕士等著名教育家、革命家曾先后担任学院院长。1978 年,学校被确立为广东省属重点大学。 1982 年 10 月,学校易名为华南师范大学并沿用至今。1996年10 月,学校进入了国家 “211 工程 ” 重点建设大学的行列,华南师大建设发展的历史从此翻开了崭新的一页。
建国以来,华南师大的建设发展一直受到党和国家领导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早在 20 世纪 60 年代,董必武、陶铸同志曾来校视察。进入 21 世纪,江泽民、温家宝、李长春、张德江等领导同志亦先后来学校视察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同志于2004 年出席澳门回归五周年庆典期间,曾对我校的发展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说:“华南师范大学是咱们国内数家名牌师范大学之一。 ”
华南师大现有广州石牌、广州大学城和南海 3 个校区,占地面积共 3079多 亩, 校舍面积共 126万平方米,其中多功能信息化图书馆 3 座,总建筑面积达 8.8 万平方米 ,藏书 320 多万册。学校共有 24 个学院和 1 个学系,70 个本科专业。有 8个博士后流动站, 4个国家重点学科,2个广东省一级学科重点学科,18个广东省二级学科重点学科, 9 个国家 “ 211 工程 ”重点建设学科。有 1 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 个广东省重点实验室,6 个广东省高等学校科研型重点实验室,1 个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1个教育部部省共建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体育总局重点研究基地, 1个广东省高校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6个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校还拥有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此外,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广东网络图书馆、广东高校建筑规划设计院等机构均设在学校。
学校教师队伍结构良好、水平较高,拥有一批在国内外具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学者。现有教师 1900 多人,其中教授 400 多人,副教授 500 多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 600 多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的1400 多人。在教师队伍中,有中国科学院院士 7 人,长江学者2人,珠江学者3人,教育部“长江学者与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 1个,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3 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7 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和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共15 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 “两课”优秀教师各 1 人;南粤优秀教师、南粤杰出教师、南粤教坛新秀、广东省高校师德标兵等 50 多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23人。此外,还有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其他荣誉称号获得者。
华南师大充分发挥地处改革开放前沿、毗邻港澳的地缘优势和教师教育的特色优势,积极广泛开展对外交流活动。目前已与美、英、法、澳大利亚俄罗斯日本等 40 多个国家的60 余所大学建立了密切的教育与学术交流合作关系。特别是在加强与港、澳、台地区协作,利用自身优势促进港澳地区教师教育发展和人才培养方面作出了较大贡献。
华南师大是国务院首批具硕士授予权的单位,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5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现有5个博士一级学科,55 个博士学位授权专业,15个硕士一级学科,123 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农学、医学等 11 个学科门类。有教育博士1个专业学位授权专业,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艺术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体育硕士、工程硕士、应用心理硕士、翻译硕士10 个专业学位授权专业和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已形成多层次、理论型和实践型并重的初具特色的研究生培养格局。现招生范围包括港、澳、台在内的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现有研究生8500多人,其中包括全日制在校研究生6400多人,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近1800人,港澳台研究生300多人。
   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别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国家计划生(包括非定向生、定向生)、委托代培生及自筹经费生,以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包括教教育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艺术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体育硕士、工程硕士、应用心理硕士、翻译硕士10 个专业学位。
    我们热忱欢迎您报考华南师范大学。                                                
报考条件
    按照教育部规定,符合下列条件者,方准予报考:                                   
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适当放宽。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必须提交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5门以上本科专业课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可适当放宽。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必须提交与所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5门以上本科专业课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各类专业学位的具体要求:
(1)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以上各项要求。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3)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4)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以上报考人员一律要参加全国统一进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推免生除外,但必须履行所有报名手续),成绩达到当年教育部制订的初试合格线方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其中同等学力人员复试时需加考两门大学本科课程(请注意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我校在复试合格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欢迎已获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读我校,经我校复试审核后,免试录取攻读硕士学位。
                                                          
报考办法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校将在复试阶段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的网上报名和现场照相、交费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及考试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具体请登陆http://yz.chsi.com.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及报名。
3、由于美术学06-15方向为现场创作,报考我校美术学06-15方向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为考点,到我校现场照相。                                                                 
    4、考生必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在资格审核过程中发现考生报名信息不实,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后果考生本人承担。                                                                           
注意事项
1、招生专业的考试科目、参考书目及各专业相关要求请登录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页查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参考书目。       
2、各类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学费标准请留意研究生处网站。 
3、报考我校的考生应经常上我办网站浏览信息。
 
"★"表示该专业是自主设置的学科、专业
"☆"表示该专业是国家重点学科
"▲"表示该专业是省(区、市)或部委重点学科
 
 
联系方式
华南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0574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石牌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631
联系电话:85213863,85211115(fax)
E-mail:yjshc2@scnu.edu.cn            
网址:http://202.116.42.209/hnyjs/work/firstpage/news/zsb.j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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