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2012招生简章

日期:2012年05月19日
2012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 全国统考 )
一、学校全称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宝山区锦秋路299号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自治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   语种的要求 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对实行传统志愿(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按考生填报志愿顺序,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无志愿级差。 2、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照各省市录取规定调档,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从高到低录取。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加分的政策执行。 4、艺术类专业承认各省的专业考试成绩,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理科同分按数学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科同分按语文成绩排序择优录取。若再同分,按语文、数学成绩相加,高者优先。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20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3000元【沪价费(2005)18号】;艺术类影视表演专业:每生每学年16000元【沪价费(2012)005号】;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10000元,【沪价费(2005)18号】。
住宿费标准 空调四人间(2500元/年)【沪价费(2012)005号】空调六人间(2000元/年)【沪价费(2003)056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021-56514754、66504946、56680657-8110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 021-56682066
十四、网址 http://www.shbangde.com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学校还设立奖、助学基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其他帮助。本院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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