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学硕士(青岛班)招生简章

日期:2012年03月12日

 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学硕士

研究生班(山东青岛班)招生简章

 

     为贯彻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的具体要求,加大人才培养的工作力度,为立法、行政、司法等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需要的高层次的法律专门人才和管理人才,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决定在山东青岛举办“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学硕士青岛班”。

一、报名条件

1、大学本科(电大、夜大、网大、自考、函大)取得学士学位的社会各界人士。

2、不申请硕士学位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

二、专业方向设置:宪法与行政法 刑事诉讼法学 经济法学 民商法   刑法学   

三、学制和教学方式

本青岛班采取在职攻读模式,学习期间仍与原单位保持劳动合同关系,学制二年。

采取面授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一般利用节假日、双休日集中授课,每月1-2次。由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生、博士生导师来青岛授课。

四、特色及优势

免试入学实行资格审核制,学员免试入学,先学后考。

一流师资教师中有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资深专家、学界泰斗、学科带头人及海外留学归来的学者,精通实务与理论的实务部门专家。

资源丰富越来越多的党政领导干部在繁忙的工作之余通过这一渠道提升学力层次,具有丰富的校友资源。

专业强势中国政法大学是全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中国和欧盟合作建设的中欧法学院就建制在我校。高品质的课程保证知识全面性、前沿性、针对性、实务性。

证书权威1、学员完成培养计划规定课程,考核合格者,颁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班证书(证书加盖中国政法大学钢印、红印与校长名章)。

2、符合条件的学员可以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申请我校法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获得国家承认法学硕士学位。

通过率高2006-2010年同等学力人员通过国家考试人数及通过率呈逐年大幅上升态势。2010年中国政法大学同等学力申硕考试通过率达83.4%

五、学籍、证书颁发及学位申请

由中国政法大学建立统一学籍、统一管理,学习结束后档案寄回学员单位存档。

两年内学完规定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

对于符合国务院学位办(199854号文件和中国政法大学学位办规定的“关于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条件的学员,须符合以下条件和程序可以颁发获得国家承认的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证书。

申请程序:

 1)参加并通过中国政法大学组织的六门学位课考试(校内命题、阅卷),包括政治理论、英语、分专业四门专业课(每年两次);

 2)按照规定参加并通过每年五月份国家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和法律综合课程的考试(该两门课考试及格即为有效);

 3)按照中国政法大学学位办的规定撰写硕士论文并答辩通过。

六、收费标准

学位申请费按照学校学位办规定的标准另行由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收取。

七、咨询及报名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在职法学硕士、在职法学博士青岛教学中心

      报名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122号中联创意广场122B6楼(全层)

      联系电话:053268658555     68658907

      联系  人:杨为海     甘宜国

           :www.oneandoneedu.cn

      详情请登陆中国政法大学官方网站:http://fxy.cupl.edu.cn

更多研究生招生简章

相关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