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招文艺兵

日期:2010年08月25日

特招文艺兵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区文工团 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四总部《关于军队面向社会招收文艺兵》文件之规定:

入伍部队: 总政、兰州军区文工团、新疆军区演出队、北京军区战友文工团、济南军区前卫文工团、南京军区前线文工团、及武警总队、省军区政治部演出队等。 特招(普招)岗位: 现役文艺兵 (二级士官) 所招专业: 舞蹈、主持、曲艺(含小品、相声、快板等)、表演、声乐(含民歌、通俗、美声不限)、器乐(中乐、西洋乐器均可)。

 要求: 1符合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热爱国防事业,符合聘用岗位的职责要求和相应的资格条件 2、女性身高163cm以上;男性身高175cm以上; 3、年龄在1622岁。未婚;符合公民应征服现役的体格检查标准,身体健康,无纹身,无口吃,无传染病及其他不良嗜好,两眼裸视力4.9以上 ,在不影响履行岗位职责的前提下,视力标准可以适当降低; 4、高中毕业生、大专、同等以上学历均可,有一定的表演基础。

 享受待遇: 文艺兵入伍享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二级士官待遇,(具体待遇参照各军区标准执行)文职人员工资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艺兵条例》有关规定,参照事业单位同类岗位人员工资水平确定,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军队服务津贴、专业技术人才奖励性津贴,并根据聘用岗位、工作任务和实际贡献,适当发放奖金。 表现优秀者,可入团、入党、到军事院校学习或提任领导职务,并培训汽车驾驶等技术

社会保障: 文职人员的住房实行社会化、货币化保障。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房租补贴,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住房补贴、房租补贴随工资发放。文职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文职人员的工作用车、休假、探亲办法和差旅费标准,按照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规定执行。 文职人员的聘用时间,计入工作年限(工龄)。

 至公告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需持身份证、户口本、县以上医院健康证明、无违纪证明、8张一寸照片。

详情致电:15964539188  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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