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是经自治区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隶属于自治区司法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培养高等法律职业人才和司法警察的基地,是自治区教育厅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职学院。建院以来,学院在司法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关怀下,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先后被党委宣传部、自治区教育厅授予“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被共青团中央评为“全国少数民族地区爱国主义先进集体”;被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评为“全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学院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学生在校期间,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实行严格的军事化管理。目前在校生2100余人。学院以可信的办学质量、严格的军事化管理、良好的社会形象,赢得了社会广泛赞誉,成为在全国有影响的警官学院。
2007年学院为提高办学层次,拓宽就业渠道,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东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教职成[2003]6号)的文件要求,经山东、宁夏双方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山东东营英华园学校与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签订了联合办学协议,共同在山东东营创立“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山东校区”。
学院以培养高素质应用性法律、治安管理、交通管理人才为目标,通过严格的教育和管理,使学生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专业扎实、技能过硬,具有较强的适应性、较大的发展潜力和较强的就业选择性。学院与很多单位签定劳动合同,采取订单式培养,为毕业生的就业提供了有利保障。
1、招生对象:全国各地应、往届初中、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的毕业生。
2、招生条件:
(1)思想素质好、品德端正,作风优良,遵纪守法,法制观念强,符合警类学院招生条件。
(2)身心健康,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肢体无残疾,符合着警服条件。
(3)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不低于160cm,裸视不低于4.8。
3、报名录取:江苏省邳州市燕子埠镇办事处报名面试。
升学及就业推荐
1、学院按全国普通中专招生政策统一招生,学生被正式录取后,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警官学院
普通中专毕业证书,发给中专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愿意继续深造者可参加本院的大专考试,被学院录取者,继续就读警官学院大专,毕业后颁发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发给大专生就业报到证。
2、学生毕业后学院负责全部推荐就业。
报名地点:江苏省邳州市燕子埠镇办事处
电话:13861851148
联系人:沈副主任
宁夏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山东校区http://www.sdnxj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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