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成考招生简章

日期:2009年07月30日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2009年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专业、学制及教学地点
招生计划1300人,招生专业行政管理、法律文秘,学制4年,就学地点在北京大兴

区公安大学团河校区就读。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是参加2009年普通高考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较强的组织纪律性,作风

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
(二)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

颈等),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罗圈腿、无纹身、驼背,无各种

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疾病、肝功能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

无甲肝、乙肝、奥抗阳性。
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体重不得超过75公斤,女生身高不得低于1.58米,体重

不得超过60公斤;男女生不得染发。
学生报道后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予以退回。
四、招生录取办法
(一)考生报名时需自己填写报名登记表,持高中毕业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2009年高考准考证和成绩单、政审材料(考生户口所在派出所出具该考生

物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
(二)报名日期:2009年7月7日开始,招生人数录满为止。
(三)经审核通过,学校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新生入学须知。
五、享受待遇
(一)在公安大学本校本部上学。
(二)跟统招生同等待遇,配警服全警务化管理。
(三)可考取本校第二学位以及可报考本校研究生。
六、学历及证书颁发
(一)学生入学后,参加学校组织的高考前辅导班,完成学业后颁发国家承认成

教文凭。
(二)学生毕(结)业后,学校不负责分配工作
七、联系方式
电 话:13911534208
联系人: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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