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藏医学院09民族医学藏医专业硕士招生简章

日期:2009年02月11日

  一、拟招生人数:

  2009年我校拟计划招收硕士生2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当年下达的规模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⑤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招生类型

  1.我校招收统考生:包括国家计划内定向、非定向及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等4种类型。计划内定向、非定向研究生属于国家计划内招生,培养经费由国家向培养单位提供。计划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培养经费由单位或个人向培养单位提供。

  2.定向生和委托培养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考生人事档案与户口不转入我校,须在录取前由用人单位与我校签订培养协议。

  四、报名

  硕士研究生报名分两步进行:

  1.网上报名:

  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时间:约为2008年10月10日—31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规定为准。考生登陆报名网站(yz.chsi.com.cn或yz.chsi.cn),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

  2、现场确认:

  考生在指定的时间内(约11月10日—14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省招办指定的报名点现场确认信息,拍照、缴费。不经现场确认信息者,网上报名无效。区内考生报名点在各地市招办,区外考生报名点为当地省级高招办确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点。

  五、考试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①初试时间:2009年1月份,具体时间由教育部统一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②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101政治理论

  外国语:201英语或211梵文(任选一种)

  专业基础综合:711藏医综合

  (二)复试

  将在初试合格的基础上采取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参加复试的考生一般应达到复试分数线,人数为招生计划的120%。

  具体时间与内容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上另通知。

  六、资格审查

  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报到时进行,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应届生同时还要学生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入学报到时检查毕业证原件,交复印件),对不符合报考资格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七、体格检查

  考生在复试时按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凡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录取

  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录取。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其它

  1、考生应准确、实事求是地填写个人信息,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情节严重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2、请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将选定的考试科目代码校对清楚,否则由学校按专业目录要求指定考试科目。

  3、报考我校的考生务必填写准确、有效、便捷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以免影响准考证的发放和复试通知(电话通知或网上通知),如因通讯地址不准确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影响考试、录取的,后果自负。

  4.各专业推荐的参考书,仅供参考,考试范围可不受参考书限制。

  5.如在2009年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将以国家出台的新研究生招生政策为准。

  十、招生咨询

  1.有关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各阶段信息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或yz.chsi.cn)或西藏藏医学院校园网(www.ttmc.edu.cn)上公布,请考生注意上网查询。

  2、西藏藏医学院联系地址:西藏拉萨市当热中路10号

  单位代码:10696

  邮政编码:850000

  联系电话:(0891)6374885

  联系人:次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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