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业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招生录取条件
我校硕士研究生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09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工作满2年;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满3年;大专毕业后工作满5年。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报考前请认真查阅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5、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不招收其它外国语种考生;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第二外语限报日语。
6、部分专业招收同等学力人员。以同等学力报考我校研究生,只限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大专毕业生。
7、我校全部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
二、招生名额
2009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580人(含联考MBA),其中包括国家计划、自筹经费、委托培养及推荐免试生。确切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数据为准。
三、报名
请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和现场确认时间请关注教育部相关通知或查阅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信息。
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或yz.chsi.cn
2、现场报名地点: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中心指定的报名点为准。
四、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
1、应届生须提供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学校在复试工作中要求的其它材料;
2、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时需提供学校在复试工作中要求的其它材料;
3、同等学力考生除需提供以上第2条要求的全部资料外,还需提供4门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阶段主要专业课成绩证明(自考成绩或成人本科成绩证明亦可),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五、入学考试
初试科目为三至四门。政治理论、英语、数学采用国家统一命题试卷,考生按国家统一命题大纲要求进行复习;专业基础课试卷由我校自行命题。
从2009年起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初试科目调整, 业务课二实行联合命题,考试科目代码和名称: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的考试内容包括:数据结构、计算机组成原理、操作系统和计算机网络,重点考查考生掌握相关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内容及试卷结构在考试大纲中确定。
六、复试和录取
考生初试成绩公布后,复试科目和具体要求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科目和参考书目已在本目录中列出,学院在复试时可根据同等学力考生不同情况调整加试科目。
复试环节主要包括体检、英语听力测试、专业课笔试、口试和同等学力人员加试等。复试结束后,我校将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复试时间和地点及复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学制
二至三年。
八、特殊说明
1、2009年我校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和物理电子学两个专业按不同学位授予类别进行招生,该专业初试分数线适用于该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分数线。这些专业均区分不同学院(中心)招生,但复试和培养在同一个学院进行。如“管理科学与工程”均在管理学院,“物理电子学”均在理学院。“环境工程”专业在化工学院和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招生,考生报考的学院即是该考生参加复试和进行培养的学院。
2、我校2009年按学院下达招生计划,暂不区分各招生专业,在复试分数线下达后,根据考生上线情况再确定各专业招生计划;
3、2009年,我校有六个学科按一级学科进行招生,即不区分二级学科,原二级学科在该一级学科中仅视为研究方向,在考生入学后,各招生学科根据考生情况安排研究方向和导师。
九、初试成绩查询、调剂、复试和录取等信息将在2009年3月份于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请拟调剂考生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招生管理系统”内输入本人的详细信息,同时,拟调剂到我校的考生还需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填报调剂志愿,未在以上两个系统登记本人信息的不能调剂到我校。
十、其他
1、一志愿上线考生均可参加我校复试,且复试通过者录取为国家计划内公费生。
2、“招生人数”栏所列人数为参考人数(含推免生、非定向、自筹、委托),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情况最后确定。
3、考生如需往年业务课考试试题,可与研究生学院(0471-6575780 陈老师)联系。二外、业务课、复试科目、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等有关事宜,请与我校相关学院联系(联系电话详见专业目录)。
4、考生在各阶段应注意浏览我校研究生教育网,我们会将各类有关的招生信息及时在网页上予以公布。
5、 为方便联系,考生务必认真填写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和手机),联系电话须在2009年7月前有效。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71-6578901
联 系 人:石丹
传 真:0471-6513739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爱民街49号内蒙古工业大学研招办
邮 编:010051。
学校代码:10128
上一页12下一页 |
更多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