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日期:2009年02月11日

  湖北师范学院简介

  湖北师范学院是一所省属重点综合性高等本科师范院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2007年通过了全国本科院校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评估“优秀”。学校位于湖北省第二大沿江开放城市黄石市,地处国家“两型社会”(创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武汉城市圈内的黄石市。前身为华中师范学院(今华中师范大学)黄石分院,建于1973年。1977年学校开始招收本科生,是恢复高考后首批学士学位授予单位之一。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更名为黄石师范学院。1985年湖北省人民政府决定,学院改名为湖北师范学院。目前,学校正朝着筹建湖北师范大学的目标努力奋进。

  学校位于黄石市中心城区,校园占地面积2002亩,由中和苑、凤凰苑、青山苑、丹青苑四大区域组成。四大校区自然相连,校园分区合理、交通便捷,教育教学生活设施完善,校舍总面积近50万平方米。学校树木葱茏、碧草如茵、湖光山色、环境幽雅、风景秀丽。学校曾先后被评为“湖北省绿化先进单位”、“湖北省卫生先进单位”、“湖北省安全文明单位”、“湖北省园林式单位”和“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是读书治学和陶冶情操的理想场所。学术交流中心、体育场馆、全国高校一流的多功能大剧院、大学生活动中心,银行、超市、邮政等服务中心和食堂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齐全,为师生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学校现有17个教学院(系)和继续教育学院、国际学院及文理学院(独立学院)3个二级学院,4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22个立项建设硕士学位点,39个本科专业,18个高职(专科)专业,各类在校生近20000人。建成5个省级品牌专业,5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优势学科,2个省级特色学科,17个校级重点学科和重点扶持学科,6门省级精品课程,8门省级优质课程,29门校级精品课程,51门校级优质课程和180个学生实习实践基地。学校已建成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师范学院语言学研究中心”,汉语言文字学专业是教育部第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

  学校已有35年的办学历史,师资力量雄厚,师资结构合理。现有专任教师856人,其中教授102人,副教授238人;具有博士学位的80人,半数以上的教师均具有硕士学位。教师中有“楚天学者”特聘教授3人,湖北名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5人,湖北省优秀教师5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9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8人,入选湖北省高层次人才工程的7人;湖北省跨世纪学科带头人7人,省跨世纪学术骨干8人,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人,曾宪梓教育基金奖获得者7人,黄石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人。

  学校承担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立项200多个,市级、校级立项和应用立项631个,近年来,教师出版学术专著、教材70部,发表论文4867篇,其中被SCI收录188篇、EI收录109篇、ISTP收录18篇,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转载56篇。182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省部级等奖励,获得专利10余项,技术成果转让数十项。学校与鄂东地区的研究所、医院、企业等普遍开展技术协作,是湖北省委省政府表彰的“科技服务湖北先进单位”。学校以人才、科研优势服务社会、又在社会服务中不断发展壮大。

  学校已建成“生化分析技术”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湖北省高校化学实验教学”省级示范中心 、“电子电工基础实验”省级示范中心和“生物实验” 省级示范中心。其中,动、植物标本厅在同类大学中有明显的特色。学校有50多个各类实验室,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300余万元。图书馆面积25000多平方米,馆藏书145万册,中文期刊3400余种、外文期刊40余种。藏有台湾文渊阁版四库全书(1520本)及电子版,古籍线装书20000余册,中国大百科全书,“申报”、“民国日报”、“人民日报”等创刊号开始的绝版或全版报纸百余种。从1996年开始运行馆藏图书资料数据库联机检索查询系统,建有电子阅览室、声像资料室,设有Splinger、WSN、EBSCO等镜像站点,可在线查询7000多种国际刊物,是省级优秀图书馆。学校建有计算机中心、电教中心、现代信息技术中心、大学生心理咨询中心、多功能学术报告厅、微机教学系统、CAI课件制作室、电脑绘画及非线性编辑和动画制作室等。学校开通了校园网并被授予中国教育和科研城市(黄石)节点单位,校园网(千兆以太网)通过华中地区网络中心接入中国教育科研网,属国家38个城市节点之一。《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属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大学研究生处自1986年开始,先后与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武汉大学等高校研究生院(处)多学科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辐射整个鄂东南地区。在具有独特的湖师联合培养过程中,学校承担了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大多数工作任务,积累了十分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并造就了一大批具有丰富培养经验、可承担硕士研究生教育的的师资力量。其中,部分硕士研究生导师在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大学等高等院校兼任博士研究生导师,积极参与到了兄弟院校的研究生教育、建设过程中。现在,湖北师范学院正以高标准、高起点、面向21世纪的全新研究生培养模式向更高的研究生教育培养目标全力奋进。

  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健康为本,创新为魂。近年来,报考湖北师范学院的第一志愿录取率均超过91%,一次性就业率均超过93%。学校建校30多年来,共为社会培养输送了5万名各类毕业生,遍布全国20多个省市地区,毕业生良好的素质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和认可。在新的世纪,学校立足湖北,面向全国,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三大战略,为把学校建成具有教师教育特色,多科性、实力强的湖北师范大学而努力奋斗。

  湖北师范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2009年,湖北师范学院共有4个专业面向全国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共计划招生80余名(具体招生指标以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所有专业均招收非定向、定向、委培和自筹经费硕士生。录取时,招生计划将根据生源、考生情况和社会需求在各相关专业间作适当调整。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并在复试中被录取的考生,优先全公费录取;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并在初试中表现优异的考生,被录取后将获得千元以上的“磁湖研究生奖学金”;大学为研究生设立了多种奖学金;研究生可申请“助教、助研、助管”岗位;自筹经费生,如果经济困难,入校时可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同时,2009年如果国家实行研究生培养经费改革,我校目前执行的有关经费政策若与国家新规定不符者,则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一、 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即1969年9月1日后出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获得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

  (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大专毕业到2008年9月1日,下同),

  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报考单位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3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以下条件(研招办视其优异情况,可酌免):

  (1)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报 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009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报考期间因公外出,可就地报名和考试。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考生应在9月10日至9月20日在网上查阅招生专业目录,或于8月中旬向我校研究生招办索取招生目录;

  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0月(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每日8:00—23:00。

  报名和查询网址: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www.yz.chsi.com.cn)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信息网(www.e21.edu.cn)

  查询、咨询网址:

  湖北师范学院研究生处招生信息网(www.grad.hbnu.edu.cn)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名点过程中对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2008年11月(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地点:湖北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外地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请到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手续:凭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

  四、初 试

  1.初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考试日期为准。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全国统考的初试科目为4门: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数学(二)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湖北师范学院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组织命题。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3.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的满分值各为150分。

  五、复 试

  1.我院将采取差额复试,原则上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以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2.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以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培养单位自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培养单位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以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对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在复试阶段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培养单位还可根据需要对其进行实验技能等方面的考察。

  六、体格检查

  体检由培养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由培养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 取

  各培养单位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招收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生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与用人单位之间,用人单位与被录取的考生之间,必须在录取前分别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合同。

  八、调 剂

  报考我院的上线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可优先考虑在湖北师范学院各专业方向之间调剂。所报考的培养单位将积极帮助考生联系和落实调剂单位。

  九、学习年限

  脱产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在职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至4年。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以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本简章如与教育部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专业课考前复习班。

  考生可通过研究生处网站(www.grad.hbnu.edu.cn)查阅全院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相关培养单位联系咨询报考事宜。各招生单位联系咨询电话见招生目录。

  欢迎来函来电垂询。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和广大考生对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关注、理解和支持!热忱欢迎全国各地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湖北师范学院!!

  地 址:湖北省黄石市磁湖路82号

  电 话:0714—6574229

  联系人:研招办 余 华

  传 真:0714—6574229

  联系部门:湖北师范学院研招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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