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合肥研究院
200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获得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报考单位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定向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②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二)中科院合肥研究院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于10月25日前(如时间有变动,我们将及时通知)通过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推免申请系统进行报名(网址:admission.gucas.ac.cn/index.asp),由我单位组织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具体事宜可参看《中国科学院合肥研究院关于接收优秀应届本科生推荐免试为二○○九级硕士生的公告》。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教育部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报和在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009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报名期间因公外出,可就地上网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以国家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网报时间为准
报名和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名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考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应选择安徽省,然后选择80168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院系所栏不选。之后选择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凡报考合肥研究院的等离子体所、安徽光机所、固体物理所和强磁场科学技术中心的考生均需选择报考单位为中科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为英语。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以国家规定的时间为准
地点: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手续:凭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
推荐免试生必须在10月25日前到合肥研究院办理接收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本人所在学校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四、初试
1.初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考试日期为准。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全国统考的初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数学二》、《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我单位自行组织命题。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3.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基础课(含统考数学)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各为150分。
五、复试
1.我院将采取差额复试,原则上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各培养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2.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及复试成绩所占权重均由我培养单位在复试前通过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体格检查
体检由我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合肥研究院职工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取
合肥研究院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招收定向、委托培养硕士生实行合同制。合肥研究院与用人单位之间,用人单位与被录取的考生之间,必须在录取前分别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合同。
八、调剂
报考我院的上线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可优先考虑在我院内各所之间进行调剂。同时,我单位将积极帮助考生联系和落实调剂单位。
九、学习年限
脱产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在职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至4年。
十、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本简章如有与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4.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admission.gucas.ac.cn/或www.hfcas.ac.cn查阅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向合肥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报考事宜。
5.联系人:吴老师 常老师
电 话:0551-5591540,5591065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湖路350号1110信箱中科院合肥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30031
E-mail:hxwu@aiofm.ac.cn; yhchang@hfcas.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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