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请考生朋友先浏览“硕士说明”,了解报考注意事项,再浏览“硕士目录”;
2、学历为大专(毕业2年以上)或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2009年毕业),均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报考,报考专业受限,请务必看清“目录的备注说明”或网上报名前咨询我校研招办;
3、往届毕业生填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编号时,请统一填写“学校编号”;
4、通讯地址或个人联系电话必须认真填写,以方便联系和邮寄相关通知书;
5、按教育部通知,护理学专业初试科目统一改为:政治、英语、护理综合,其中护理综合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确定,但命题工作由各招生单位完成;
6、报考口腔临床医学专业研究生的考生,原则要求是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报考临床医学各专业研究生的考生,原则要求是医学相关专业的毕业生。
安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目录说明
一、2009年我校61个学科、专业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850名(最后的实际招生数要以2009年教育部下达的计划为准),其中含部分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生。
二、除备注栏特别注明外,每个学科、专业均不招收同等学力者和推荐免试生,欢迎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
三、“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方向为攻读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要求本科毕业、获医学学士学位后在二甲以上医院从事该专业工作3年以上,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四、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此外,要求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申请硕博连读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具有学士学位,在校成绩优良,已通过外语六级考试;
3.达到或超过当年国家教育部规定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标准,并且复试成绩优秀。
六、同等学力报考者如初试成绩合格,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从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免疫学任选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所报考专业课、初试专业基础课重复。
七、经教育部批准,我校所有硕士学位授予点对港澳台招生。
八、2009年我校招收硕士生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包括:基础医学院(代码001)、公共卫生学院(代码002)、卫生管理学院(代码003)、口腔医学院(代码004)、临床药理研究所(代码005)、药学院(代码006)、生物医学研究所(代码007)、人文学院(代码008)、医学心理学系(代码009)、护理学院(代码010)、第一临床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代码011)、省立临床学院(附属省立医院,代码012)、第三临床学院(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代码013)、第四临床学院(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代码014)、解放军临床学院(解放军105医院,合肥,代码015)、杭州临床学院(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代码016)、第五临床学院(六安市人民医院,代码017)、滁州临床学院(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代码018)、儿科临床学院(省立儿童医院,代码019)、附属安庆医院(安庆市立医院,代码020)、合肥市口腔临床学院(合肥市口腔临床学院,代码021)、阜阳市人民医院(代码022)、宿州临床学院(宿州市人民医院,代码023)、巢湖市人民医院(代码024)、军事医学科学院放射与辐射研究所(北京,代码025)、上海市皮肤病性病临床学院(上海市皮肤病性病医院,代码026)、解放军八一临床学院(解放军八一医院,南京,代码027)、解放军空军总医院临床学院(北京,代码028)、解放军101医院临床学院(北京,代码029)、解放军306医院临床学院(北京,代码030)、解放军307医院临床学院(北京,代码031)、北京军区总医院临床学院(北京,代码032)、新疆临床学院(新疆自治区人民医院,乌鲁木齐,代码033)。
九、我校非直属临床学院的各专业原则上只招收导师所在单位考生,招生计划纳入我校统招计划,第一学年在我校本部学习研究生基础课程,后面两年分到各相关学院跟随责任导师学习。
十、报考注意事项:
1. 考生于2008年10月10日至31日在网上报名(网址:yz.chsi.com.cn(公网)/或yz.chsi.cn(教育网)),2008年11月10至14日持学历证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所在地、市报考点凭网上报名号交费、照相并确认数据。应届本科生9月18日至23日可在网上预报名,信息同样有效。
2. 网上报名时要按要求认真逐项填写,内容必须属实(年龄、学历、工作单位等),教育部将对网上报名考生所填写的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均为学校编号)进行审核,复试时我校也将对有关证书加以核查,如与事实不符,将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3. 请认真填写本人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以及能与你直接联系的电话号码。
4.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调整医学、教育学等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为三门,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外国语(满分100分)、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医学门类的大部分学科专业初试的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实行统一命题,仍设“西医综合”、“中医综合”,统考科目命题范围的确定和命题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医学门类中的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等学科专业,其专业基础综合科目(满分300分),可选用统考试题,也可由学校自行命题。医学门类中的护理学专业基础综合设为“护理综合”,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组织专家编写,但命题工作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应用心理学专业的“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也是全国统考科目,命题范围的确定和命题的组织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负责。
5. 考试时间:2009年1月中旬(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6. 考试地点:由所在地市各报考点届时负责通知。
十一、各业务综合课包含内容如下:
1. 卫生综合包括:职业卫生与职业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
2. 卫管综合包括:管理学基础、卫生经济学、社会医学、卫生统计学。
3. 药学综合包括:药剂学、药物分析、药物化学、天然药物化学、药事管理学。
4. 医药学基础综合:生理学、病理学、医学免疫学、药剂学、药事管理学。
5、生物综合包括:医学细胞生物学、生物化学、组织学与胚胎学、医学微生物学、生理学。
6. 口腔综合包括: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口腔生物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
7. 西医综合: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外科学。
8. 中医综合: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
9. 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普通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实验心理学、心理统计与测量。
10.护理综合: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
十二、复试内容:主要包括英语听力、专业课笔试、中文写作能力测试及面试。
十三、学科、专业名称标“★”符号,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标“▲”符号,为安徽省级重点学科。指导教师中以“粗体”出现的,为招收硕博连读生的导师。
十四、欢迎访问我校主页(http://www.ahmu.edu.cn)或来信、来电咨询。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梅山路81号安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办,邮政编码:230032,联系电话:0551-5161051,电子信箱: yzb@ahmu.edu.cn,联系人:赵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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