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大连化物所”)创建于1949年3月,当时定名为“大连大学科学研究所”,1961年底更名为“中国科学院化学物理研究所”,1970年正式定名为“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大连化物所是一个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应用研究和技术转化相结合,以任务带学科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研究所。六十多年来,大连化物所通过不断积累和调整,逐步形成了自己的科研特色。1998年,大连化物所成为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首批试点单位之一。2007年经国家批准筹建洁净能源国家实验室。2010年8月,大连化物所在“创新2020”发展战略研讨会中将所发展战略修订为“发挥学科综合优势,加强技术集成创新,以可持续发展的能源研究为主导,坚持资源环境优化、生物技术和先进材料创新协调发展,在国民经济和国家安全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创建世界一流研究所。”
大连化物所重点学科领域为:催化化学、工程化学、化学激光和分子反应动力学以及近代分析化学和生物技术。
大连化物所围绕国家能源发展战略,于2011年10月启动了洁净能源国家实验室(DNL)的筹建工作,DNL是我国能源领域筹建的第一个国家实验室,共规划筹建化石能源与应用催化、低碳催化与工程、节能与环境、燃料电池、储能、氢能与先进材料、生物能源、太阳能、海洋能、能源基础和战略、能源研究技术平台等11个研究部。大连化物所还拥有催化基础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分子反应动力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两个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甲醇制烯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催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膜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燃料电池及氢源技术国家工程中心、国家能源低碳催化与工程研发中心等多个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大连化物所围绕国防安全、分析化学、精细化工和生物技术广泛开展基础性、战略性、前瞻性研究工作,设立化学激光研究室、航天催化与新材料研究室、仪器分析化学研究室、精细化工研究室和生物技术研究部等五个研究室。另外,大连化物所还与国外著名大学、公司和研究机构联合设立了中法催化联合实验室、中法可持续能源联合实验室、中德催化纳米技术伙伴小组、中韩燃料电池联合实验室、DICP-BP能源创新实验室和SABIC-DICP先进化学品生产研究中心等十几个国际合作研究机构。
2012年以来,大连化物所按照中科院的统一部署,经过反复研讨和凝练,确定和完善了研究所“十二五”期间的“一三五”规划,即,一个定位:“以洁净能源国家实验室为平台,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在化石资源优化利用、化学能高效转化、可再生能源等洁净能源领域,持续提供重大创新性理论和技术成果,满足国家战略需求,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建设世界一流研究所。”;四个重大突破:“煤代油新技术、WQZB用化学能高效转化关键技术、洁净能源相关的基元及催化反应中的重大科学问题、液流储能关键材料与新技术”;七个重点培育方向:“烃类清洁转化及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化工过程节能减排关键技术、燃料电池及氢能关键材料及技术、生物质能高效转化利用技术、太阳能光-化学转化科学与技术、生物分析与生物转化技术、环境监测技术及设备”。
自建所以来,大连化物所造就了若干享誉国内外的科学家及一大批高素质研究和技术人才,先后有18位科学家当选为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3位当选为发展中国家科学院院士,1位当选为欧洲人文和自然科学院院士。截至2015年底,在所工作的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1人,引进国家“千人计划”6人,国家“青年千人计划”11人,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41人。大连化物所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培养博士、硕士学位的单位,具有物理学、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五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具有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资格审批权,截止2015年底,共有博士生导师120人,硕士生导师196人,在读研究生835人,其中博士544人,硕士291人,已培养研究生2349名,其中博士1533名,硕士816名。设博士后流动站,在站博士后135人。
“十二五”期间,大连化物所取得各类科研成果215项,以第一完成单位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50余项,其中获得国家奖励8项,中科院、省部级一等奖10项。2013年,张存浩院士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2014年,“甲醇制取低碳烯烃技术”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
“十二五”期间,大连化物所第一产权发表SCI论文总数2687篇。其中,影响因子大于5的947篇,196篇学术论文发表在Science、Nature、Angew. Chem.、JACS等学术刊物以及相关学科顶级刊物上(IF>9)。出版科技专著6部。
“十二五”期间,大连化物所累计申请专利4002件,其中发明专利3725件,累计专利授权1278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1136件;累计申请国外专利347多件,获得国外专利授权92多件。
大连化物所主持出版国内催化领域和色谱领域核心期刊《色谱》和《催化学报》以及英文学术期刊Journal of Energy Chemistry(能源化学)。其中《催化学报》和Journal of Energy Chemistry(能源化学)被SCI-E收录。
研究所依山临海,环境优美,为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创造了一流条件。研究生在学期间实行奖助学金制,根据攻读学位和科研课题的不同,博士生、硕士生可获得国内一流的奖助学金。此外,研究所拥有大量的先进仪器设备、丰富的图书情报资料、充足的科研经费,为研究生的基础理论学习和高技术课题提供了优越的条件。我所为在所研究生和每年入学新生设置了多项冠名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和实习基金(总计约250万人民币/年)。硕士研究生助学金2200-3200元/月(硕士二年级),博士研究生助学金3400-4700元/月。欢迎广大有志青年学子加盟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让我们和你一同为你的前途和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的明天携手共进!
2017年,大连化物所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123人(学术型108人,专业型15人)。其中推荐免试研究生约95人,统考生约28人。另可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考生,计划单列。
招生领域:化学、化工、物理、材料、环境、医学、生物等专业背景的考生均可报考。
招生专业:理学学术型(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分子物理与原子物理、光学)
工学学术型(材料物理与化学、化学工程、生物化工、工业催化)
工学专业型(化学工程、生物工程)
一、培养目标
大连化物所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面向社会需求,面向科技前沿,适应工程技术发展和创新需要,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掌握相关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在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属同一培养层次的不同类型。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选拔录取,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学习且具有学籍,毕业时达到培养要求者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硕士专业学位证,非定向考生双向选择联系就业并正常派遣。与学术型硕士不同的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主要面向社会应用需求进行招生和培养,在培养过程中更加侧重于专业技术技能和应用实践能力的培养。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能进行硕博连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按应届毕业生以普通招考方式正常报名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方可正常报名并参加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二、报考条件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采取“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招生考试模式。
(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含学术型硕士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7年9月1日),且达到报考单位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④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二)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条件见《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 已经在读的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在读单位学籍管理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报考。
(四)大连化物所各专业均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能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可尽早与我所研招办联系推免生接收事宜。推免生应通过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上报名”→“推免申请系统”提出网上申请,并按照我所研招办的要求提交推荐免试材料和进行相关考核。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考生应按时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详见下条)。
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
三、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所有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考生在报名期间因公外出,可就地上网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1.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考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并按其要求填报。凡未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考大连化物所,“招生单位所在地区”均应选择“北京”,“招生单位”选择“14430中国科学院大学”,在“院系所名称”栏中选择“038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然后选择报考专业等报考信息。
特别提醒:请考生务必牢记自己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后期打印准考证、调剂录取等均需使用。
2.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凡请他人代办的,报考点一概不予受理。现场确认时间: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和报考点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地点:选择京外报考点的考生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选择北京 中国科学院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88)的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关村园区青年公寓6号楼(中关村东路80号)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手续: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原件及网上报名号或网报时生成打印的初试报考登记表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已获得成人高校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须在现场确认时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人员确认。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在现场确认时出示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厅民教处盖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所有选择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报考点的考生必须网上支付报名费,未进行网上缴费的报名信息一律无效,现场确认时不接受补缴费;选择京外报考点的考生,报名费支付方式以当地报考点规定为准。
3.报名注意事项
(1)推荐免试生必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与接收的研究所或院系完成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网上接收与拟录取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需进行现场确认,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2)考生在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研究所或院系的一个专业。在复试和录取阶段,达到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若不能被原报考单位或原专业录取时,可进行调剂。
(3)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考生可自行修改自己的网报信息,网报信息务必准确无误。在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必须对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现场确认后的考生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国家以报考单位所在地分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线,大连化物所执行一区分数线。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在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报考类别。
(6)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处理。
(7)网上报名时,考生应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现场确认后的报考信息和录取信息上报北京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后一律不得更改相关信息,学校也不再受理任何修改考生信息的申请。
四、初试
1.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报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2.初试日期:考试时间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3.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100分,业务课一(含统考数学)和业务课二每门满分值为150分。具体考试科目见《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及数学二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使用中国科学院大学统一命题。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各科考试时间单元以准考证上的安排为准。
4.考生初试成绩由考生在中国科学院大学招生信息网上自行查阅。
五、复试
1.我所将采取差额复试,请考生届时查询我所公布的复试章程。
2.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均在复试前通过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体格检查
体检由研究所或院系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进行,由研究所或院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体检要求。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七、录取
大连化物所招生领导小组按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生必须在录取前签署三方定向培养协议。定向生毕业时按协议到定向单位就业,不再进行就业派遣。非应届生的考生若录取为定向生,不转户口、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硕士生(非硕博连读生)。
被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推免生),应在入学报到时出具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或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中国科学院大学暂不实行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制度。
被录取的考生应在研究所或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注册。任何考生均不得以保留入学资格等方式延期入学。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有关证明,且应以书面形式向录取单位请假,经批准后请假方为有效。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调剂
报考我所的上线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可优先考虑在中科院系统内调剂。我所将积极帮助考生联系和落实调剂单位。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相互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招生单位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学制
学术型硕士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实行弹性学制。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第1年在指定高校集中培训。
十、收费及待遇
中国科学院大学2017年度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招生将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改革,对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同时将完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优秀在学研究生的奖助力度。我所还提供多项企业奖学金。
1.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博士生10000元/年·生,硕士生8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
2.硕博连读转博考生经考核录取为博士入学时,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3.推荐免试为直博生的,按博士身份缴纳学费。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同上。
十一、毕业生就业
由毕业研究生自行联系用人单位,按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毕业后按培养协议到定向或委托单位就业。
十二、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我所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考生可通过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招生信息网查阅我所2017年招生专业目录、科目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等相关招生信息。
4.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事项,以新政策为准。
地 址:大连市中山路457号,大连化物所研究生大厦A座703,研究生部。邮编:116023;
联系人:熊川男 熊博晖;
电话:0411-84669170,84379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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