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2016秋季招生简章

日期:2016年08月12日

华中科技大学2016秋季招生简章

学校概况

华中科技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秉承“明德、厚学、求是、创新”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创新是魂、责任以行的办学理念,建设学生、学者、学术的大学。学校注重先进学习理论与模式的应用,发挥华中科技大学专业及师资优势,针对远程教育的规律和成人在职学习的特点进行教学设计和教学资源开发,目前,学院建设有各类学习资源近千门,学员可以利用PC、手机、平板电脑等实现在线和离线的资源学习,真正实现随时可学、处处可学。同时,应用先进的软件开发技术,在专业网站和学习支持平台的研制开发中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注重通过游戏化学习、社交网络、评价反馈以及学习分享等功能,调动教学互动的积极性,营造网上学习氛围。

学校先后荣获“网络驾驭精品课程建设奖”、“网络教育教材建设金奖”、“网络精品课程建设组织银奖”、“优秀网络课程推广银奖”以及“中国十大品牌网络教育学院”、“十大热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中国十佳网络教育学院”等荣誉称号。

我校热忱欢迎莘莘学子前来报考学习

 

考生须知: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我校的网络教育是面向成人从业人员的非全日制继续教育

★高中起点专科:年满18周岁,具有高中(含普通高中、职高、技校、中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可报考;

★专科起点本科层次: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专毕业证书者;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可报考。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秋季:20164月——20168月底

2、  报名地点:华中科技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宁波学习中心

3、  报名资料:

①     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和扫描件(图片大小40k-150k);专升本还需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

②     报考医学类专业各层次学生需提供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扫描件。(图片大小40k-150k

考生本人须在《考生报名表》上签字确认。

三、入学资格审核

★凡是报考专升本层次的学生,报名时必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上查询、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作为专科验证依据,否则不予报名。

★报考护理学专业专科或专升本层次的学习者应为具有医学相关专业中等或专科毕业证书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现从事与护理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

特别说明

根据教育部规定,网络教育专科和专科起点本科学生,必须按照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报名入学。严禁非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者不具有同等学历者取得专科或者本科入学资格;严禁未获得国民教育系列高等专科毕业证书者取得专升本入学资格。华中科技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只负责对报名者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备案,不是学历审查和鉴定机构,对报名者所提供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特别是对所提供的学历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系列或是否虚假,不具有权威认定资格,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学校对隐瞒个人真实学历经历,持不合格证书(如伪造证书、非国民教育系列证书、地方颁发只在地方承认的证书、未按教育部规定进行电子注册的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等)或伪造个人身份、学历证明材料的学生,无论何时查出,均予以取消学籍处理,追回各种录取或学习证件,所交有关费用不予退还。学生必须为其所提供的报名证件和材料的真实性及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学生由于报名时提供了不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等报名资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提供者本人负完全责任。

 

 

四、招生专业、学习年限、学分及学费标准

层次

专业名称

入学测试科目

学习年限及学费标准

高中起点专科

行政管理

(文史类)公共英语、语文

学制2.5

学习年限:2.5-6年;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各层次、各专业为80学分——130学分(含必修课及选修课学分);

学费范围:80元——200/学分,按总学分收取,按学年缴费。

经济管理

(理工类)

公共英语、数学

物流管理

机械设计与制造

机电一体化技术

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信息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材料工程技术

模具设计与制造

会计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电子商务

护理

药学

专科起点本科

行政管理

(文史类)

大学英语、大学语文

法学

护理学(医学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理工类)

大学英语、高等数学

会计学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通信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工程管理

国际经济与贸易

工商管理

土木工程

公共事业管理(医学类)

药学(医学类)

注:各地开设具体的招生层次及专业请向学习中心咨询,也可登陆学院网页查询相应专业的教学计划。学费按学年缴纳。各学习中心收费标准依据当地实际情况略有调整,具体学费标准请咨询学习中心。

五、入学测试、免试及录取、注册

1、  入学测试时间:详情咨询各学习中心

2、  入学测试方式及地点:机考或笔试,到各学习中心参加测试。

3、  学生可在学院网站下载复习大纲和查询录取结果。

4、  我院公布的录取名单及发放的录取通知书仅表示考生通过了我院入学测试,获得在我院进行网络教育的学习资格。考生在领取录取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缴纳学费,逾期不缴纳学费者将不予注册学籍。

5、  免试条件

参加当年全国成人高等学历教育考试,达到当地录取分数线者,凭有效的考试成绩通知、学历等证明材料,报考相对应学历层次者,可免试入学。已获得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者可免试报读专科,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者,可免试报读专升本层次,学生报名时应提供有效的学历等证明材料。

六、学习形式

采用网上学习为主的教学方式,通过网络学习平台进行在线自主学习、网上答疑辅导、网上作业教学活动,利用网络教学资源平台进行非实时课件点播和运用BBSEmail手段实现协作、互助学习,辅之必要的集中面授,全方位支持学生的自主学习。教学工作由华中科技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及学习中心负责完成。

七、学历、学位

1、  学历:凡修满专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且成绩合格者,可获得华中科技大学网络教育专科毕业证书;凡修满专升本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且成绩合格者,同时在学习期间通过教育部组织的大学英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两门课程的全国统一考试,方可获得华中科技大学网络教育专升本毕业证书,教育部统一电子学历注册,国家承认学历。‘’

2、  学位申报条件:

★各门课程平均成绩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

★各专业规定的三门学位课程平均成绩在80分及以上,即总分达到240分;

★通过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湖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语考试”;

★通过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一考试;

★未收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

重要提示:

1、  本简章执行期间如遇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政策调整以新政策为准。

2、  考生报考我院学历教育请直接与各学习中心联系,我校不委托任何培训单位、中介机构和个人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3、  对社会办学机构和不良人员假冒我校名义进行的虚假宣传,将利用法律手段进行严厉打击,同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

4、  本招生简章的解释权归华中科技大学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所有。

 

宁波学习中心联系电话:0574-87507816 周老师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百丈路168号会展中心大厦A座8楼B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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