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农业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日期:2009年02月11日

  河南农业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简章

  河南农业大学创办于1913年,是一所拥有理、工、农、医、文、经、管、法、教等九大学科门类的多科型农业大学。现有1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9个一级学科省级重点学科,12个二级学科省部级重点学科;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9个博士点(含自主备案),65个硕士点,2个博士后流动站。学校建有国家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玉米改良(郑州)分中心、国家烟草栽培生理生化研究基地、国家烟草(行业)栽培生理生化重点实验室、农业部农村可再生能源重点开放实验室、农业部黄淮海区域玉米技术创新中心等18个国家和省部级研究中心、基地和重点实验室。

  2009年我校计划招收硕士生638名,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下达招生指标及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专业报考。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报考说明

  1、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2、国家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从2009年起开始在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及作物遗传育种两个专业独立招生。拟招生人数分别为28人、2人。报考该中心的考生网报时请在备注栏内注明“国家小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四、考试科目

  101政治、201英语、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均为全国统考;314数学(农)、315化学(农)、414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415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均为全国联考,联考大纲可到各地书店购买;其余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专业课在复试时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须加试本专业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科目见备注栏。

  五、2009年硕士生招生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为了确保考生报考材料准确、及时地寄送,网报时请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否则,责任自负。

  六、我校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原则。学校将在复试环节中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核。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七、费用

  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上线考生(不含定向生),学校按国家规定标准提供全额培养费及生活费。

  2、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上线“定向”考生,学校按国家规定标准提供全额培养费,但生活费自理。

  3、调剂生、破格生等其他录取到我校的考生需交纳培养费7000元/年,生活费自理。

  八、在招生过程中,我校将把报考有关信息在研究生处主页上公布,网址:202.196.80.240。欢迎垂询。

  九:单位代码:10466

  单位名称:河南农业大学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95号

  邮政编码:450002

  联系电话:0371-63558825

  传 真:0371-63558826

  联系人:李培玉

  十:学院联系方式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电话

学     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农学院

张利军

0371-63558122

林学园艺学院

王  玲

0371-63558070

牧医工程学院

高宝键

0371-63558180

机电工程学院

赵迎芳

0371-63558040

经济与管理学院

温  暖

0371-63579691

植物保护学院

罗晓凌

0371-63558170

信息与管理科学学院

郭  鹏

0371-63558090

生命科学学院

薛瑞丽

0371-63555790

食品科学技术学院

张  剑

13526407936

资源与环境学院

刘  楠

0371-63555504

文法学院

曲  岩

0371-63558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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