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3日 15:34 新浪考试学校名称: 中国民航大学 单位代码: 10059 地 址: 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2898号(滨海国际机场区内) 电 话: 022-24092146 邮政编码: 300300 联 系 人: 赵拥军 一、中国民航大学2009年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480余名,录取时将根据报考情况适当调整计划数。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人数是我校预计招生人数,2009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我校2009年招生计划数为准。我校按教育部规定共录取四种类型硕士研究生: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国家计划内定向、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国家计划外自筹经费。目录内所公布的招生人数包含这四种类型。 1.非定向生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须将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至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则业。 2.定向生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录取时定向单位与我校签定定向协议,毕业后回原定向单位就业。 3.委托培养生的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提供,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仍留原工作单位,录取时委托培养单位与我校签定委托培养合同,毕业后按委托培养合同就业。 4.自筹经费生须与我校签定协议交纳培养费,档案、人事、户口、工资关系转至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则业。 二、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尊纪守法; 2. 对考生的学历要求: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和往届生,不限工作年限)。 ② 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毕业生,毕业2年(从专科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2年以上,并达到大学本科同等学力者。③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要求:通过八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并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426分以上); 3. 同等学力考生不允许跨学科报考,并在复试时加试2门所报专业本科主干课程; 4. 对考生的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40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 报考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三、培养方式及学制:考生报名时只填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新生入学后双向选择指导教师,所有专业均实行全日制脱产学习,学制为2.5年,学杂费及住宿费按2.5年收取。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根据教育部要求,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考生于2008年10月8日至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yz.chsi.com.cn/或yz.chsi.cn/)。11月10日至14日到考生自己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照相、缴费。逾期不再补办。 2、报考点选择要求: 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天津考生报名时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市各区招生办公室,外地考生报名时可选当地报考点。 五、考试时间: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一般在春节前半个月左右。 六、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科目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其中马克思主义理论、外国语、数学(一)(二)(三)(四)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命题,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的科目编号为:(101)政治;(201)英语、(202)俄语、(203)日语;(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04)数学(四);我校自行命题入学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课(科目编号首位为“8”)。凡目录中列出两种以上考试科目者,考生必须任选一种,并写明选定的考试科目名称及考试科目编号,否则由我校指定。 七、复试、调剂及录取 1、复试:凡是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复试分数线由我校根据生源情况自行确定,复试时间一般在2009年4月上旬进行,复试的笔试科目见我校公布的复试要求,复试笔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可查询我校网站。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笔试)。 2、调剂: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但因报考专业招生计划数已招满时,可根据教育部调剂规定调剂到我校相近专业。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教育部调剂规定调剂到外校。 3、录取: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八、为了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并保证研究生的生活需要,我校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那些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对那些生活比较困难的学生采取勤工助学及助管、助研、助教形式予以补贴。 九、注意事项: 1. 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注意不要错过网报时间,并按规定时间、地点确认报名信息,报名网址:yz.chsi.com.cn。 2.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考生自主决定。有些城市落户要求毕业生户口迁出地为毕业院校所在地,不迁户口的考生在就业时由于户口问题而影响就业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3. 考生报名时应认真了解报名须知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如发现考生填写虚假材料,后果自负。 4. 请访问我校的网址:www.cauc.edu.cn 电子邮件:jun315@eyou.com. 5. 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请考生在报名时一定要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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