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日期:2009年02月11日

  天津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

  天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重点大学,其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10月2日,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素以“实事求是”的校训和“严谨治学,严格教学要求”的治学方针享誉海内外。1951年经国家院系调整定名为天津大学,是1959年中共中央首批确定的16所国家重点大学之一,是“211工程”、“985工程”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

  天津大学目前已成为一所师资力量雄厚、学科特色鲜明、教育质量和科研水平居于国内一流、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在学科建设上,形成了以工为主、理工结合,经、管、文、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现有18个学院,51个本科专业,92个博士点、151个硕士点,1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20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7个,分别是:光学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建筑学、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覆盖二级学科数21个;此外还有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8个,分别是:流体力学、机械设计及理论、动力机械及工程、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通信与信息系统、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结构工程。目前,18个工学门类一级学科中,1/3为国家重点学科,工科优势地位更加明显。

  一、天津大学2009年计划招收硕士生约2850名,其中推荐免试生约占30%,各专业比例有所不同,全国联考工商管理硕士生约150名。我校按学院下拨招生计划数,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由各学院在复试前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招生人数是我校按照2008年招生计划数制定的,2009年的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批准的我校2009年招生计划数为准)。

  二、考试方式、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

  我校2009年考试方式:全国统一考试、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和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9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④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⑤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以条件③报考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a.辅修过所报考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b.在复试时所加试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的成绩必须符合报考专业的分数要求。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0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天津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全国统一考试四门考试科目详见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教育学、药学为三门考试科目),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或联合命题,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我校提供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

  (二)工商管理硕士(MBA)联考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06年9月1日以前毕业);或者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04年9月1日以前毕业);或者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07年9月1日以前毕业)。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0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天津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考试科目为英语、综合能力,由教育部联合命题。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天津大学2009年各招生专业均接收不超过30%的推荐免试生,欢迎全国重点大学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推荐免试生接收工作一般在2008年10月中旬前完成(具体情况见我校网上通知)。

  三、奖学金简介

  我校2009继续实施研究生奖学金制度。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优秀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培养费、生活费等方面的开支。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按照学年的不同,设置了相应的奖学金体系。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在被确定取得硕博连读生资格后,可享受博士生相应奖学金。

  奖学金体系具体如下:

  1、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学校设立三个等级的奖学金。在第一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统考生主要依据其入学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来确定。

  2、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入学后的第一年可直接获得二等奖学金。

  3、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二学年或第三学年,学校设立四个等级的奖学金。在第二学年,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由其所在学院或学科负责,主要依据其入学后一年来的综合表现。硕士研究生享受奖学金资助的期限为2~3年,延期不享受奖学金。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

  1、根据教育部要求,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考生于2008年10月8日至31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yz.chsi.com.cn/或yz.chsi.cn/)。11月10日至14日到考生自己选择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照相、缴费。逾期不再补办。

  2、报考点选择要求:

  (1)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天津考生报名时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大学”,外地考生报名时可选当地报考点,也可选“天津大学”。

  (2)报考我校“美术学”、“设计艺术学”和“艺术学”专业的考生报名时报考点必须选“天津大学”。

  (3)工商管理硕士全国联考考生报名时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大学”。

  (4)推荐免试生报名点选择按照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和推荐学校相关部门的要求选择。

  五、复试、调剂及录取

  1、复试:凡是拟录取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复试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复试时间一般在2009年3月下旬,复试的笔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复试笔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可查询我校网站。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笔试)。

  2、调剂: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但因报考专业招生计划数已招满时,可根据教育部调剂规定调剂到我校相近专业。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要求而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根据教育部调剂规定调剂到外校。

  3、录取: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六、报考及录取类别

  (一)报考类别:

  1、国家计划内非定向生:培养经费由中央财政拨款,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转入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此类别仅针对非在职考生。

  2、国家计划内定向生:培养经费由中央财政拨款,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留在工作单位,录取时定向单位必须与我校签订合同书,毕业后考生回定向单位工作。此类别仅针对教育部单列计划考生。

  3、国家计划外委托培养生:培养经费由委托培养单位提供,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留在委托培养单位,录取时委托培养单位必须与我校签订合同书,毕业后考生按合同书就业。此类别仅针对在职考生。

  (二)录取类别:

  根据天津大学奖学金制度规定,2009年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在职和在职两大类:

  1、非在职硕士生:考生须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转入天津大学,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在职硕士生:在职考生一律按照委托培养录取,培养经费由委托培养单位提供,考生将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等留在委托培养单位,委托培养单位必须与天津大学签订协议书,毕业后考生按协议书就业。

  教育部单列的其他专项计划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七、学制及培养方式

学院名称

学科、专业名称

学制

化工学院

所有专业

3年

管理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含下设所有专业)

2.5年

系统工程

2.5年

其他专业(含情报学)

2年

理学院

所有专业

3年

社会科学与外国语学院

所有专业

2年

职业技术教育学院

所有专业

2年

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

药事管理

2.5年

药学(含下设所有专业)

3年

农业与生物工程学院

食品科学

2.5年

遗传学、其他专业

3年

  除上表所列学院及专业外,其他学院的所有专业学制均为2.5年。新生入学后双向选择指导教师。除工商管理硕士可按学校有关规定外,其他专业均是全日制脱产学习。

  八、其他注意事项

  1、从2009年开始,我校在“化学(0703)、机械工程(0802)、光学工程(0803)、仪器科学与技术(0804)、电气工程(0808)、信息与通信工程(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0811)、水利工程(0815)、船舶与海洋工程(0824)、生物医学工程(083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2)、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12个一级授权学科按一级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其他学科仍按照二级学科招收硕士研究生。

  2、报考我校建筑学院的考生请注意:考试科目511环境设计、513建筑与规划设计,考试时间为6小时,从上午8:30~下午2:30,中午不得离开考场,考生自备绘图工具及午餐,安排在第三天考试。

  3、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录取考生的户口迁移实行自愿原则。

  4、根据教育部"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要求,我校2009年可继续在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招收少数民族硕士研究生。详细情况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联系。

  5、考生报名时应认真了解报名须知,如实填报相关内容,若发现考生填报虚假信息,后果自负。

  6、天津大学研究生院网址:gs.tju.edu.cn/

  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址:gs.tju.edu.cn/yzbpage

  联系电话:022-27404743,022-27406405

  相关链接:天津大学2009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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