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
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上海有机所成立于 1950 年 5 月,是新中国诞生后中国科学院最早组建的研究所之一。
上海有机所拥有一支学术造诣较深的导师队伍,有领军科学研究工作的一批年轻科学家;现有中国科学院院士 9 人,高级专业人员 98 人,入选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 29 人,获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18 人,在岗博士生导师 64 人(含海外和沪港导师)。研究领域主要以围绕解决人口与健康、资源与环境、新材料等领域的基本有机化学科学与技术问题,开展有机化学为主导的“化学生物学、化学转化方法学、软物质创制科学”三大方向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目前全所共有三个开放实验室:生命有机国家重点实验室、金属有机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有机氟化学开放实验室。六个研究室:现代有机合成研究室、元素有机化学研究室、物理有机化学研究室、高分子研究室、分析化学研究室、计算机化学和化学信息学研究室。此外,建有国家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和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分析测试中心,与上海三维制药公司联合成立的三维药物研究中心,与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联合组建的沪港化学合成实验室。受中国化学会委托,负责编辑并出版《化学学报》、《有机化学》和《 Chinese Journal of Chemistry 》三种刊物。
2009 年计划招收硕士生和硕博连读生共计 90 人,其中硕博连读生拟招 65 人(含推荐免试生)。具体招生名额以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爱国守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获得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
( 3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 4 )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 9 月 1 日 ,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报考单位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报考定向的考生年龄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 8 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②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推荐免试生
2009 年本所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比例约占预计招生人数的 40% 左右。 具体做法见《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招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试行办法 (2009) 》。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考生应按时进行网上报名(详见下条)。
四、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009 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报名期间因公外出,可就地上网报名。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时间:以国家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网报时间为准
报名和查询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yz.chsi.com.cn/ 或 yz.chsi.cn/ )、上海教育考试院信息网 ( www.shmeea.com.cn )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 ( admission.gucas.ac.cn ) 。
考生登录网上报名主页后,在选择招生单位及报名点过程中弹出的重要公告信息,务必要认真阅读。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时间:以国家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的时间为准
地点: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手续:凭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参加入学考试的考生报名费支付方式以各省市规定为准。
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
五、初试
1 .初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日期为准。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 .全国统考的初试科目为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 3 小时。其中政治理论、外国语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中科院研究生院组织命题(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由中国科技大学命题)。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3 .政治理论、外国语的满分值各为 100 分,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每门满分值各为 150 分。
六、复试
1 .我所采取差额复试,原则上按 1 : 1.2 左右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具体差额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我所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2 .复试形式、时间、地点、科目、方式在复试前通过我所网页向考生公布。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 .外语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 .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在复试阶段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闭卷笔试),每门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 3 小时。我所根据需要对其进行实验技能等方面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格检查
在复试阶段组织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 [2003]3 号),新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检复查。
八、录取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
九、调剂
报考我所的上线考生,符合国家调剂规定的,可优先考虑在中科院系统内调剂。并积极帮助考生联系和落实调剂单位。
十、学习年限
硕士生学习年限一般为 3 年。硕博连读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五年。
十一、违纪处罚
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十二、其他
1 .报考上海有机所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一律不填导师,只填专业,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的入学考试,按当年国家教委规定的录取分数线,根据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的高低、差额复试的成绩,以及综合在校的情况等,择优录取。
2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所不承担责任。
3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4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5 .考生可通过中科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admission.gucas.ac.cn)查阅我所招生专业目录、部分科目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等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同我所联系咨询报考事宜。
我们热忱欢迎各校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应届本科生、和应历届本科毕业生踊跃报考我所研究生。
地址:上海市枫林路 354 号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研究生部
邮编: 200032
联系人:马利
电话: 021-54925239
网址: www.sioc.ac.cn
E-mail: mali@mail.sioc.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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