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09硕士生招生简章

日期:2009年02月11日

  上海光机所情况简介

  中国科学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简称中科院上海光机所)成立于1964年,是我国建立最早、规模最大的激光科学和现代光物理学专业技术研究所。在上海光机所老、中、青三代科学家的努力下,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上海光机所现已发展成为以现代光学为主导方向,以探索重大基础前沿、发展大型激光工程技术并开拓激光与光电子高技术应用为重点,以高技术创新与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的综合性科研基地型研究所。在国际上有着重要影响。

  上海光机所现有职工700多人,其中科研人员400余人,正副高级科研人员近160余人,先后有八位专家当选为两院院士。

  截止2007年底,上海光机所共获院、部级以上科研成果550多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等国家级重大成果奖数十项。多年来,上海光机所国际SCI收录论文数、被国外引用论文数、国内期刊论文数以及专利数等多项指标的排名一直保持在全国科研机构前十名。综合实力在中国科学院名列前茅。

  上海光机所是以高技术创新与应用基础研究为主的综合性科研基地型研究所,其科技创新目标为:在现代光学、激光与光电子学领域方向上,开展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的基础研究和高技术应用与创新研究。

  上海光机所设有3个基础类研究实验室(强场激光物理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科学院量子光学重点实验室;信息光学实验室);3个高技术应用创新研究类实验室(高功率激光物理联合实验室;高密度光存储技术实验室;先进激光技术与应用系统实验室);4个主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研究与发展中心(非晶体光电子功能材料研究与发展(R&D)中心;精密光电测控R&D中心;激光与光电子功能材料R&D中心;光学薄膜技术R&D中心),形成了现代光学科学研究中心和激光与光电子技术及应用工程研究中心两大运行体系。

  在研究生的培养教育上,上海光机所是国内最早获得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和设立博士后流动站的单位之一,现有研究生导师近70人(其中博士生导师近40人)。拥有光学、光学工程和材料学等七个硕士、博士培养点。我所自1978年开始招收硕士生,1982年开始招收博士生,1986年开始招收博士后人员。至今,共招收和培养了硕士生700多名、博士生500多名,博士后人员近70名。截至2008年4月,在学硕士生212名、博士生178名,在站博士后6人。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1994年进行的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估中,我所光学专业博士、硕士学位点双双名列全国同专业之首。继1996年被遴选为中国科学院首批10个博士生重点培养基地之一后,1999年上海光机所再次入选中国科学院博士生重点培养基地。在1998年开始进行的全国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中,上海光机所先后三届榜上有名。在2002年首次全国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我所的光学专业在整个物理学一级学科评比中排名第五。在2003年全国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中,我所光学工程在该一级学科中排名第二。

  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1 培养目标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2.2 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包括通过高等自学考试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获得本科毕业文凭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

  其中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②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 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教学[2003]3号>)的规定。(具体标准请在报名前向上海光机所人事教育处事先咨询,解释权归上海光机所人事教育处)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复试时提交):

  ① 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们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②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6、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

  7、考生无须开具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8、本所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接收程序见网页信息(www.siom.ac.cn)和《上海光机所硕士推荐免试生接收程序》(下载地址:www.siom.ac.cn/master)

  9、各学科、专业均可接收委托培养生。委托培养硕士生的培养经费由用人单位提供,学生毕业后回原单位。具体招生办法和收费标准见《上海光机所委托培养研究生收费、管理暂行规定》。(下载地址:www.siom.ac.cn/master )

  2.3 报名日期 以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报名日期为准,一般为10月中下旬。

  2.4 报名手续

  以当年国家公布的报名程序为准,网上报名按照教育部和所在地省级招生办公室的具体要求进行。

  2.5 考试

  1.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 初试日期:以教育部公布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日期为准

  3. 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和两门业务课(见上海光机所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且均为笔试。

  政治、外国语满分各为100分;两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4. 初试地点:考生应在考生本人所在的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网上报名时确定)。

  5. 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参照《上海光机所招收研究生复试办法》进行。

  (下载地址:www.siom.ac.cn/master )

  6. 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加试二门本科主干课程(与考试科目不同)。

  2.8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安排在复试时间段内进行。

  身体健康状况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教学[2003]3号>)的规定。(具体标准请在报名前向上海光机所人事教育处事先咨询,解释权归上海光机所人事教育处)

  2.9录取

  根据考生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委托培养硕士生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协议并按协议规定缴清培养费。

  录取考生携《录取通知书》、《上海光机所硕士新生报到须知》和《中科大新生报到须知》按照规定时间自行前往中科大指定地点报到(第一年在中科大代培)。

  调剂、录取政策以教育部当年有关文件为准。

  2.10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2.11待遇和就业分配

  学习期间按规定发给助学金和奖学金。研究生毕业后,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委托单位。非定向硕士毕业生与用人单位 “双向选择”落实其毕业后去向。

  2.12其他

  1、所有学科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

  2、录取考生在复试通过后可双向选择确定硕博连读;录取考生在完成一年基础课学习后,可申请提前攻博,具体规定参看《上海光机所硕博连读、提前攻博管理规定》;

  3、对于品学兼优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凡报考我所而未能录取者,我所将尽力给予协助向其他相关专业校所推荐、调剂。

  4、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5、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新出台的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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