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指挥技术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日期:2009年02月11日

  装备指挥技术学院概况

  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指挥技术学院隶属总装备部,是一所以军官培训和研究生教育为主体的中级任职教育院校。2000年,学院以优秀成绩通过军队院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价,成为全军院校首批优秀教学单位;2006年,学院被军委批准为军队“2110”工程重点建设院校。

  学院始终坚持以指挥为重点,以技术为基础,以指挥与技术相融合为办学特色,构建起以军事装备、军事航天、军事信息工程为优势的学科专业体系,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覆盖军事学、工学、管理学、经济学、理学、法学6个学科门类中的15个一级学科,现有2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博士点和24个硕士点,拥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北京市重点学科和7个军队重点学科,可以开展在职人员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另外,在装备指挥军事领域和航天工程等5个工程领域分别具有军事硕士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科研条件优越。学院拥有一支热爱教育事业,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教学实践经验丰富、科研攻关能力强的师资队伍,教授、副教授200余人,博士研究生导师36人和硕士研究生导师140人,博士生导师队伍中有中国科学院和工程院院士4人;承担了一大批国家重大基础研究、国家高技术发展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武器装备探索研究、装备预研、装备试验、军事理论等国家和军队重点研究项目。学院拥有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4个军队重点实验室;建有作战实验中心、航天研究中心、装备保障实验室、运载火箭测试发射试验室、航天器系统实验室、激光推进实验室、电子对抗实验室、空间光电实验室等一批高水平的教学科研实验室;建有千兆带宽校园网和国家数字图书馆分馆;《装备指挥技术学院学报》是军事学核心期刊,进入美国《剑桥科学文摘(CSA)》。

  学院地处素有“首都后花园”之称的北京市怀柔区,交通方便,环境优美。热忱欢迎有志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事业贡献力量的同志报考我院研究生。

  装备指挥技术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    生源学科专业年龄40周岁以下的现役军官和文职干部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地方院校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地方重点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备注
(110700)军队政治工作学   考生必须为正连级以上现役军官或者文职干部
(11****)军事学各专业   
(020210)国防经济(030505)思想政治教育(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071102)系统分析与集成(08****)工学各专业招收少量地方重点院校理工科应届本科毕业生

  注:各招收国防生专业可接收重点院校推荐免试国防生。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志愿献身国防事业,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二)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

  (三)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在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学历证书)。

  3、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大学专科毕业后工作2年以上,成绩突出)。

  (四)其他要求按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生基本程序

  (一)报名和初试

  1、按照全国统一考试的时间和要求,北京市考生到学院报名和考试,外省(市)考生到当地指定考点报名和考试。

  2、报名时必须交验学历证明: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交验大学本科学历证书。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员证或者学生证。

  (3)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交验相应学历证书和同等学力证明材料。

  3、报名和初试时均必须交验身份证件:

  (1)现役军官和文职干部交验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

  (2)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员证。

  (3)地方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

  (二)复试

  1、根据国家、军队、北京市的有关要求,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并通知考生。

  2、复试时必须交验准考证、身份证件(要求同上)和学历证明(要求同上)及复试费,并提交下列复印件:

  (1)大学本科毕业考生提交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证书复印件,如获相应学位请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

  (2)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提交学员证或者学生证复印件,如被录取,入学时交验学历学位证书及其复印件。

  (3)同等学力考生提交相应学历证书和同等学力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有关考生复试时须提交同意报考介绍信:

  (1)现役军官和文职干部须提交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我院研究生的介绍信。

  (2)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毕业院校政治机关干部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我院研究生的介绍信。

  (3)地方院校应届本科毕业国防生须提交毕业院校军官选培办开具的同意报考我院研究生的介绍信。

  4、复试包括以下几部分:

  (1)思想政治与品德素质考核。按“合格”或者“不合格”记录成绩。

  (2)招生学科专业课程笔试。笔试时间180分钟,成绩满分为150分。

  (3)招生学科复试小组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50分,其中英语(Q吧)听力和口语占30分。

  (4)体格检查。按“合格”或者“不合格”记录成绩。

  (5)对于同等学力考生,需要加试两门专业课程,考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考试科目另行通知。

  

上一页123下一页

   

更多研究生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