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口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多学科、综合性的普通本科学校,由湖北省负责管理。学校创办于2000年,始称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是全国最早成立的四所独立学院之一。2011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申报,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汉口学院,也是全国首批独立学院转设为普通本科高校的17所学校之一。学校有中级职称评审权,学校连续五年排位全国同类院校十多名。代码为11800。
学校取名为“汉口”,是因为2000年申报学校校址在汉口,2003年学校最终选址在江夏。汉口曾是中国的直辖市,是武汉市的旧称,是近代中国商业、金融、物流的发祥地,学院取名“汉口”,有为地方经济和城市发展培养人才的理念。
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把培养专业基础知识牢固、综合素质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作为人才培养的基本定位。
全日制(四年)本科(文/理/艺/体不限)
专业(就业方向) |
学费 |
大众传播 |
5200 |
市场营销 |
5100 |
人力资源管理 |
5200 |
数字媒体艺术 |
5200 |
国际贸易 |
5100 |
会计(注册会计师) |
5650 |
行政管理(电子管理) |
5000 |
建筑经济管理 |
5600 |
工程管理 |
5600 |
电子商务 |
5650 |
商务英语 |
6000 |
艺术设计 |
6300 |
视觉传达设计(装潢设计) |
6250 |
温馨提醒:我院办学属学校行为,办学权不承包给其它机构或个人;招生工作
由我院招办统一组织,未委托任何招生中介或个人;我校收费规范,四年中只
收取学费和住宿费(1200元),教材可由学生在校自行购买,无其它收费
2012年汉口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面向全国招生,热忱欢迎广大学子踊跃报名。
一、招生对象和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招收对象为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考分数不得低于2012年各省高考第四批(二) 建档线;
3、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二、文凭及毕业待遇:
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自考委制定的开考计划组织教学,参加由湖北省自考委统一组织的考试,成绩全部合格者,颁发由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印章和我校印章的本科毕业文凭。国家承认学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条例》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证书获得者,与普通高等学校同类毕业生同等待遇。
文凭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www.chsi.com.cn
毕业后,学校实行推荐就业,自主择业,双向选择。毕业生可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公务员、司法考试及就业资格认证等。对就业、晋升、职称评审、职业资格的报考、出国公证、留学移民、接受使馆的电话调查等都具有效用,目前自学考试毕业证得到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等40多个国家认可。
三、报名和录取:
1.凡报名学生需持2012年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复印件。
2.一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登记照2张(可提供电子照片)。
3.凡报读我校的学生需提前来我校报名注册、缴纳床位预定费400元(入学时冲抵住宿费),报名费100元。(以免开学报到缴费时人多排队等候,报名时可一次性缴清全部学杂费)
4.凡被我校录取的学生将发给正式《录取通知书》,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来校报道。
四、报名时间和方法:到校报名,6月7日开始报名,额满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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